踢1岁童腹脸 童乐居女职员囚9月

2023-01-07 00:00

二十五岁被告刘露琪,被判囚九个月。
二十五岁被告刘露琪,被判囚九个月。

(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于前年底爆出虐儿事件,共三十四名职员涉事被控。其中二十五岁女职员脚踢一岁男童的腹及脸,又拉跌男童和膝撞男童头部。她早前不认罪受审,辩称只是与男童玩耍和阻止他作出危险行为。裁判官莫子聪昨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名成立,直斥被告自欺欺人和极力美化自己恶行,判被告即时入狱九个月。 
莫官昨判刑时指,被告刘露琪的劣行被闭路电视清楚记录、无所遁形,她理应知道其行为难以解释,但她仍尝试砌词狡辩,可见她缺乏反省,另斥责被告案发时对待AJ的方式。
即使玩耍 AJ只是被当玩具

莫官昨裁决时提到被告辩称用脚踢一岁男童AJ,是与他玩耍;及想限制AJ作出危险行为,才拉倒AJ及用脚限制活动。莫官指被告是自欺欺人及极力美化自己恶行,在闭路电视片段中,被告踢及按倒AJ时,其力度足以令AJ身体倾斜及须用手撑地平衡,可见力度不轻,与玩耍一说不符,即使真是玩耍,亦只是AJ被欺凌,被当成玩具。
管理层不可能姑息体罚行为

莫官续引述被告的证供称童乐居工作文化是以冷漠态度及粗鲁方式对待幼童,如果一名幼儿工作人员关爱地照顾幼童,只会促成幼童倚赖,当该工作人员缺席或休假时,幼童会难以适应。莫官驳斥被告的说法并不合理,指出只要每位工作人员都关爱幼童,便不会构成幼童适应问题,不排除有个别人士误解须冷漠对待幼童,但不能接纳粗鲁或粗暴文化一说,因为体罚幼童与童乐居员工守则背道而驰。莫官认为童乐居管理层不可能姑息体罚行为或风气存在。

另外,辩方早前盘问童乐居时任院长崔惠英时,引述两份检讨委员会报告,称有评价指职员粗鲁对待幼童,而童乐居管理层定必有所察觉;而被告亦称有同事因不能接受童乐居内部风气而辞职。莫官指在本案中只可视为传闻证供,并指即使有此种不良风气,被告也无理由跟随。

二十五岁被告刘露琪,被控一项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指她于前年十二月九日在旺角香港保护儿童会,故意袭击、虐待或忽略一岁男童AJ,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不必要的苦楚。控方案情指,被告用脚踢AJ的腹、大腿和脸,及把球掷向他,又将他按倒在地和拉跌他,及用膝撞他头部八次。

案件编号:KCCC188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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