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人人|释法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2023-01-06 00:00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依据《宪法》、《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赋予的权力,对《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及第四十七条条文进行法律解释(下称「释法」)。一如既往,「释法」的目的简单来说就是要将条文不清晰的地方弄清弄楚,从而令条文的诠释更能体现立法原意;今次「释法」可谓针对现存挑战香港司法制度的重大争议有一锤定音的作用。就此,我和我所属的自由党表示欢迎及坚定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次「释法」行动。
无损审判权及终审权

概括而言,今次「释法」 只是解释由《香港国安法》立法之初已经存在的立法原意和权力,并非只是为处理有关涉及国家安全的「黎智英案」聘请海外法官作为辩方律师的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释法中表明,不具有本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可以担任国家安全案件的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问题,属于《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必须要认定的问题,应当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若法院没有向特首提出并取得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书,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委员会应当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对该等情况和问题作出相关判断和决定。

我们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国安法》赋予的权力解释《香港国安法》条文,明确了相关条文的法律含义,以确立原则。此外,我们亦认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了香港国安委的特殊地位和职能,将本港法院并未走完的整个法律程序,交还香港国安委决定并执行,此举对进一步完善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及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意义。

对于有意见质疑今次「释法」 的必要性,我们认为今次「释法」并无损《基本法》所赋予香港特区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及终审权,亦无针对任何具体司法判决;今次「释法」反过来是有助于香港特区法院在未来依法及公正地审理国家安全案件,并更好地履行司法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责任。

总的来说,我们认为今次人大「释法」已经相当克制,并且能够带领香港前往正确的方向继续发展。须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两年多,对维护香港秩序和安全起了重要作用,不但拨乱反正,法治亦得到巩固。香港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各方面都变得更安全更稳妥。我和我所属的自由党将一如既往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张宇人
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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