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对房涉违规聚会 负责人还柙提上诉

2022-10-01 00:00

事发于中懋工业大厦一派对房间。
事发于中懋工业大厦一派对房间。

(星岛日报报道)观塘中懋工业大厦一派对房间的二十六岁派对房间男负责人,去年三月晚上疑偕七名友人在内私人聚会,警方巡查时指派对房间未有关闭,涉嫌违反法例第五九九F章「停业令」,而票控男负责人。原审时裁判官杜浩成不接纳「关闭」定义为停止营业,下令控方毋须传召证人后将被告定罪,更不听取被告求情,直接下令还柙五星期候判。被告不服定罪,昨日于高等法院上诉指杜官审讯不公,咄咄逼人。法官张慧玲同意杜官「畀人感觉唔得持平」,又谓定罪后「点解还柙五星期?通常两星期,唔畀求情我听都未听过」,遂押后两个月内公布裁决。
拗关闭定义 官叫查字典啦    

上诉方大律师李祖诒指称杜官审讯不公,杜官当时向没有法律代表的上诉人余俊颖明言,表列处所包括派对房间当时必须关闭,上诉人解释此前曾有警员到场告知,法律上容许在派对房间内举行私人聚会,而当时在场人士为上诉人友人,而且没有收费,杜官反驳上诉人说法不构成理由,与上诉人逐项案情讨论,上诉人争议「关闭」定义,杜官直叫上诉人「查字典啦」,又道「无乜定义,你无员工都好,你自用都好,就系唔系『关闭』」,关上道门并不等于关闭,「我唔接受你呢个讲法,边本字典话关闭等于不经营」。

杜官随即称︰「你只系需要一个法律裁决」,指示控方毋须传召证人,「我用六十五C(同意事实)处理咗佢,大家都承认案情,举证完毕」。杜官否定上诉人的合理辩解,其后裁决指控方已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裁定上诉人罪成。杜官批评「本案案情比较严重,被告自己评估做乜都得」,迳自将上诉人还柙五星期以待索取背景报告,期间没有机会给予上诉人求情,终判其监禁四星期,缓刑一年。

李祖诒称上诉人无法律代表,杜官理应提供协助,解释何谓同意事实,容许上诉人盘问证人,然而杜官不解释又不协助,更与上诉人争论,甚至咄咄逼人,愈见愤怒,态度渐差。张官同意杜官做法「畀人感觉唔得持平、儿戏咗啲,唔可以因为二人看法不同,而成为唔信纳被告嘅理由」,又谓定罪后「点解攞背景报告?点解还柙五星期?通常两星期,唔畀求情我听都未听过」。案件编号:HCMA55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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