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老师认金钟非法集结囚9月
2022-08-1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疑于二○一九年「六一二」冲突中被催泪弹射中右眼的拔萃女书院前通识科老师杨子俊,被控两项非法集结罪。他昨于东区裁判法院认罪,被判囚九个月。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指,被告在事件中受伤令人遗憾,但警方当时已经多次警告要求示威者散去,被告在选择参与非法集结前理应知道,定罪将对其教席构成影响,不接纳就此作减刑因素,但法庭认同被告过去三年努力重整生活,因此予以适当扣减。
严官判刑时指,被告所涉及的两项控罪均在同日发生,需判处阻吓性刑罚。根据现场片段所见,示威者人数远超执勤警员,被告承认曾搬动铁马,其行为可给予在场人士支持,激发暴力行为,而警方当时已发出多次警告,仍遭人漠视。及至下午现场环境气氛高涨,被告当时已戴上头盔,有人跑出辱骂警员作出挑衅,但被告依然选择逗留现场,再度与其他人搬铁马,明显是欲延续非法集结,遂分别以监禁十二个月及十五个月作为两罪的量刑起点,并给予认罪扣减。考虑到被告自知辜负家人期望,并在过去三年积极更生,酌情额外扣除一个月刑期,就两罪判囚九个月。
官指应预计定罪影响
案情指,案发当日早上八时开始,戴上口罩头盔的黑衣示威者于夏慤道和添华道聚集,并以铁马、雨伞等杂物堵路,令该处所有行车受阻。尽管警方多次警告,并施放胡椒喷剂,但示威者并未散去。及后暴力升级,有人打开雨伞冲击警方防,期间戴上眼罩、手套的被告被拍到,曾连同七至八名示威者向着警方防搬动铁马。
求医没解释受伤原因
同日中午时分,警方展开驱散行动,示威者继续设置路障,并投掷铁枝等硬物,当时约有数百名示威者于解放军驻港部队大厦外聚集,被告约于下午四时许连同几十名示威者移动铁马。示威者与警方激烈对峙间,有人挑衅警员「开火」,但片段所见,被告依然站在前,不久后警员发射催泪弹令其黄色头盔跌落地上,他即时后退。下午约五时,被告因右眼受伤到伊利沙伯医院求医,惟没有向当值警员解释受伤原因。网上片段亦显示,被告当日曾受访称右眼被射伤,事后又曾就警员需否披露识别编号申请司法覆核,当中提交的誓章已确认他于关键时间均在现场。
现年三十二岁的杨子俊,承认于一九年六月十二日在金钟夏慤道和添华道交界、香港政府总部外,以及在夏慤道、添华道及红棉路交界、中国解放军驻港部队大厦外,连同其他人参与非法集结。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五六四——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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