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业主涉讹称非凶宅 女买家入禀追订索赔

2022-08-02 00:00

本案涉及海怡半岛一单位。
本案涉及海怡半岛一单位。

(星岛日报报道)鸭脷洲海怡半岛怡丽阁某三房单位今年三月以一千一百万元成交,女买家指业主及利嘉阁高级物业顾问庄国华讹称该单位非凶宅,她相信后购入单位并支付了一百一十万元订金。惟她其后翻查网页及新闻报道发现十六年前有人在该单位内自杀身亡,认为二人故意作出失实陈述,违反谨慎责任,上周五入禀高等法院向业主及利嘉阁追讨已付订金及有关损失共逾一百五十二万元,并要求法庭颁令解除相关合约。
本案所涉单位为海怡半岛二期怡丽阁(十座)十四楼B室,原告人为涉案单位买家张秀萍,被告人为涉案单位业主李芬仪及利嘉阁地产有限公司(Ricacorp Properties Limited)。

入禀状指,李芬仪自一九九二年持有涉案单位,原告今年三月透过利嘉阁物色海怡半岛的二手物业,高级物业顾问庄国华约在三月二十七日介绍涉案单位予原告,原告问及该单位是否凶宅或曾否有特别事故发生时,李及庄均指该单位不是凶宅,亦没有任何特别事故发生过。原告相信二人所说后,签约以一千一百万元购入单位,先付一百一十万元订金及签约。
要求法庭颁令解约

原告在物业成交后发现二人所说并不属实,她约于五月二十九日透过网上资料及新闻报道,确认曾有一名赵姓男子在该单位浴室自杀身亡。她透过其他地产经纪得知该单位为凶宅属行内广传的事实,故认为李庄二人一定知道该单位为凶宅。

原告明言如她知道该单位是凶宅或有特别事故发生过,她绝对不会有意购买该单位。原告指李庄二人明知而作出失实陈述,利嘉阁亦违反谨慎责任,故入禀追讨订金及有关损失共逾一百五十二万元,要求法庭颁令解约。

根据网上资料显示,涉案单位属连租约盘,楼龄为三十年,三房连储物室间隔,建筑面积为九百一十八尺,实用面积为七百四十二尺,折合实用面积尺价为一万四千八百多元。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五十七岁赵姓男子疑因投资失利,当晚在单位浴室恤衫上吊身亡。利嘉阁官网显示,高级物业顾问庄国华在利嘉阁地产至尊豪宅西半山罗便臣道分行工作,而涉案单位「成交价稍为低于市价,买家亦非常满意」。

上述案件并非新鲜事,三年前有一对夫妇有意购入将军澳「日出康城」领凯某单位,但有地产经纪刻意隐瞒该单位曾有人跳楼死于平台,夫妇签署临时合约并交付三十万订金后,才发现有人从二十八楼单位跳楼倒卧在平台身亡,四大地产公司内部文件也有注明。夫妇索取法律意见后,向业主及地产经纪发出律师信,指责经纪有意误导买家,最终成功取回三十万订金。

案件编号:高院民事九三五——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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