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爱国者治港」的内在连续性与实践要求

2022-07-22 00:00

「一国两制」是个新事物,其具体生命力和创新活力需要在制度实践中检验。香港回归二十五周年,「一国两制」的实践规律到底是甚么?最权威的答案无疑是习近平主席七一讲话中提出的「四个必须」,而「爱国者治港」在其中居于关键性地位和角色。二二年七月十九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在学习七一讲话专题研讨会上提出:「『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是习近平主席提出的重要论断」,并从具体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层面提出「全体港澳居民都应警惕反中乱港、反中乱澳分子贼心不死,美西方外部势力不会甘心」,以及「必须对一切反中乱港、反中乱澳势力坚决打击、不留缝隙,坚决与美西方外部势力作斗争」。
保持忧患意识斗争精神

夏宝龙副主席的解读体现出对「爱国者治港」性质和作用的准确理解和运用:其一,「爱国者治港」是习近平「一国两制」系列论述的「重要论断」;其二,「爱国者治港」要求保持忧患意识和斗争精神,依法打击破坏势力,保护香港繁荣稳定。这显示出「爱国者治港」在香港治理进程中的深广度和长效性。「爱国者治港」不会止步于选举制度改革和选举环节的管治权安全,而必然触及香港整个自治体系与社会基础的改革与更新,以深度建构和巩固「爱国者治港」的社会政治基础与社会心理认同。

「爱国者治港」来源于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的原创性论述。《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多处可见「爱国者治港」的法理要义和宪制内涵:其一,「爱国者治港」是「港人治港」的具体而正当的制度形态,是「港人治港」的界限和标准;其二,「爱国者」有着具体的规范性标准,即「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这些经典论述属于「一国两制」的初心与原意,属于香港《基本法》的背景规范与解释依据。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在论述「一国两制」要义时多次提出「爱国者治港」的命题与内涵,并付诸包括香港国安法、新选举法在内的制度实践,有效推动香港由乱返治,由治及兴。此次七一讲话,习主席将「爱国者治港」纳入「一国两制」实践规律的要素范畴,并与香港管治权安全和长治久安挂鈎,显示出对「一国两制」法理要义的继承和发展,显示出对十八大以来治港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夏宝龙认为这是习主席关于「一国两制」的重要论断,是符合上述的理念传承与实践演化之基本事实和索的,显示出「爱国者治港」从理念到实践具有内在连续性和丰富发展的规律性。由于正确理解和清晰展现了「爱国者治港」的法理要义与制度内涵,十八大以来的香港治理终于能够拨乱反正,回到「一国两制」正轨。
港独国际路綫续酝酿

夏宝龙提出的保持「爱国者治港」的忧患意识和斗争精神,就是在具体落实这一治港原则。从「四个必须」的内在法理逻辑来看,「一国两制」是法理本体,全面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相统一是制度方法论,而爱国者治港则属于高度自治权的根本原则与灵魂法则,是香港自治权正当有效运行的黄金测试标准。从制度现状来看,香港国安法从法治秩序与社会基本面排除了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的「颜色革命」外部显性危害,而新选举法则从选举环节与管治权源头上排除了「颜色革命」的内部隐性危害,但被制度性排除的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不可能甘心失败,港独国际路仍在酝酿发展,本土极端势力仍在蛰伏窥探,而外部干预势力则是在寻找新的干预抓手和矛盾爆发点。夏宝龙提醒我们,香港治理要警惕「贼心不死」,要做到「不留缝隙」,是具有现实针对性和政治敏感性的,是对巩固「一国两制」制度安全与保护香港长治久安的负责任的提示和指导。

本质而言,「爱国者治港」是一个系统的制度改革工程,不仅涉及顶层制度设计和改造,还涉及社会政治基础的改良和培育,以确保管治权安全与人心的稳定回归。中央讲过治港「组合拳」,对反中乱港势力的根治并未完成,需要从制度面和社会面进行巩固扩展。「不留缝隙」的物件仅仅是反中乱港势力,是依据法律界定的危害国家安全与香港繁荣稳定的破坏性团体与个人,并不是针对民主派,但也确实对民主派适应新制度的政治改造和调整提出了时间上和行为上的紧逼性。十八大以来,中央治港即由高度节制逐步转向有所作为,以「全面管治权」为法理号角,以「爱国者治港」为制度工程,以「融合发展」为整合方法,推动「一国两制」演变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而近些年因应修例风波而推出的香港国安法与新选举法,标志着中央治港正式转入积极作为的新阶段。
反对派必须转型「忠诚反对派」

从习近平七一讲话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作为最高原则,以及全面管治权作为高度自治权源头的法理界定来看,传统上过于宽松甚至偏离「一国两制」宪制秩序的政治活动空间(不设防城市),必然要在新制度下获得清晰界定和规制,反对派仍有活动空间,但必须转型为适应新制度的「忠诚反对派」,舍此并无合法合理的政治生存路径。夏宝龙的解读正确理解了七一讲话的法理精髓,理解了「爱国者治港」的深广度和长效性。他强调在打击反中乱港势力上不妥协,不打折扣,是为了巩固和强化「一国两制」宪制秩序的完整性与制度安全,确保香港繁荣稳定不受本土极端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威胁,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确保类似修例风波的颠覆性事件不再发生,确保香港每一个人的生命、自由与安全得到法治保障,其制度性结果是对香港法治的强化和对有序民主的促进。
田飞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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