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杰遭追138万讼费恐破产

2022-07-19 00:00

首宗《香港国安法》案入狱的唐英杰。
首宗《香港国安法》案入狱的唐英杰。

(星岛日报报道)首宗《香港国安法》案件的二十四岁被告唐英杰,去年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罪罪成,被判监禁九年及停牌十年。他曾就案件不设陪审团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及上诉均被判败诉,律政司早前向唐英杰发信追讨近七十四万元讼费,要求唐英杰在今年三月十四日前支付。唐另就申请人身保护令遭拒亦被律政司追讨近六十五万元讼费,估计唐合共逾一百三十八万元讼费尚未支付。唐在狱中表示:「假如要破产的话,我将来都唔知点算好!」
唐英杰早前入禀司法覆核申请推翻律政司司长不设陪审团的决定遭拒,他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但遭上诉庭驳回,并强调设有陪审团审讯的权利并非绝对,认为唐英杰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他仍可在三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得到公平审讯。起初法庭认为该司法覆核是《国安法》实施后首案,涉及重大公众利益,不作任何讼费命令,但唐英杰不服裁决上诉,上诉庭驳回并指该上诉明显无可争辩,没有胜诉机会,有违公众利益,下令他需支付上诉的讼费。律政司去信唐英杰追讨近七十四万元讼费,要求今年三月十四日前支付。

唐英杰前年申请人身保护令及保释被拒,法庭认为该案是首宗与《香港国安法》相关并对公众深具重要性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属「公共利益诉讼」,认为唐英杰需支付双方讼费,但不应判以惩罚性讼费。律政司今年五月再向唐英杰发信追讨近六十五万元讼费。

唐英杰对自己被追讨巨额讼费而感到无助,担心破产会影响他日后置业或移民。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诉讼人败诉必须支付讼费,败诉人无论是否在狱中服刑均须一视同仁,不应由公帑资助其讼费,如败诉人没有足够金钱支付讼费,「香港最多都系破产啫,唔需要坐监嘅」。
大状:须为自己行为负责

龚静仪大律师指「每个人均须为自己行为负责」,唐当日决定入禀或申请司法覆核,输官司的代价便是支付胜诉者讼费,律政司只是尽责任执行法庭判令,合情合理地追讨讼费及维护公帑,若唐英杰没有足够金钱支付讼费,或可与律政司商讨分期付款,如申请破产便可把资产变卖套现还债。龚静仪认为:「快快脆脆破产,狱中过晒破产期,出狱后便毋须还债,反而是『重新做人』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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