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青少刑毁饼店判入更生劳教

2022-06-2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两名少年于二○二○年八月七日凌晨损坏将军澳广场东海堂的显示屏等被控,早前各承认刑事损坏罪。法官李庆年(见图)昨判刑指,两被告于凌晨时分犯案,维时约一分钟,当时没有任何群众聚集,没有机会激起更大混乱或伤及他人,判十八岁青年入更生中心;十五岁少年则因案发后顽皮反叛,态度懒散,判入劳教中心。

李官指控方考虑被告家境后,没有要求被告赔偿,案发片段显示本案共有五名犯案者,其中一位曾燃点火种燃烧了约十三秒便熄灭,而少年曾使用石头般硬物,破坏店内小型显示屏。本案控罪性质虽然严重,涉及社运事件,案发于将军澳某商场,惟本案情节属中等至轻微,被告于凌晨时分犯案,维时约一分钟,当时没有任何群众聚集,没有机会激起更大混乱,没有伤及店员、顾客、途人,当时亦没有警员在场,避免了和警员正面冲突,遂没有因此令在场的小童或老人产生恐慌。
官认为年幼初犯错判形势

李官认为两被告年幼初犯,出于一时错判形势,选择使用暴力宣泄及解决社会问题,采纳青少年罪犯评估委员会报告建议,判处十八岁刘展宏进入更生中心。而十五岁少年身心评估则较为负面,尤其是社运事件令其更顽皮反叛,被捕后态度懒散,中三辍学后游手好闲,与不良分子来往,参与赌博场所的活动,去年修读文凭课程亦因出席率不足而被终止学业,保释期间又违反宵禁令,李官终决定采纳青少年罪犯评估委员会报告,判少年入劳教中心。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三七二至三七四——二○二一(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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