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23条应尽早完成立法

2022-05-29 00:00

邓炳强指,二十三条立法除了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亦有其实际需要。
邓炳强指,二十三条立法除了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亦有其实际需要。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提到,虽然《国安法》的制定及实施,令特区由乱变治,但特区政府仍需有继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包括就《基本法》二十三条进行本地立法,尽早完成《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责任。二十三条立法除了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亦有其实际需要,以应付特区过去及将来可能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不少西方国家都视中国为威胁,甚至采取全面敌对的态度,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拥有独特的环境及生活模式,容易受到外国势力恶意渗透。

邓炳强指,《国安法》只针对当时最严重和最逼切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二十三条规定立法禁止的七类行为中,《国安法》只涵盖其中两类,包括分裂国家和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现行的《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及《社团条例》亦只涵盖部分相关的行为。再者,犯罪分子的活动更愈趋地下化及隐蔽化,有危害国家及特区安全的分子潜逃海外,肆无忌惮勾结外国势力,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例如要求外国实施制裁等,故有实际需要就二十三条立法,进一步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以应对有关风险和威胁。

邓炳强表示,二十三条立法工作绝不容易,国际形势的急剧变化增加工作难度,承诺会持开放态度聆听意见,但预料有人会乘机诬蔑特区政府借二十三条立法打压人权和自由,会加强宣传和解说工作。
江乐士:星马也不设陪审团

就着《国安法》陪审团制度,前刑事检控专员、港大法律学院荣誉教授江乐士指,律政司司长可基于保护国家秘密、保障陪审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等理由,发出证书指示相关诉讼毋须在有陪审团的情况下进行审理,改由三名法官审理,但西方国家对此作出猛烈批评,但却无视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前英国殖民地处理相类案件时都不设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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