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署拘起底男 疑涉商业纠纷

2022-04-27 00:00

私隐专员公署主任卢廸凡讲述行动经过。
私隐专员公署主任卢廸凡讲述行动经过。

(星岛日报报道)为打击「起底」的违法行为,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昨日在新界西拘捕一名男子,涉嫌将三人起底并将资料放上网公开,私隐公署相信事件涉及商业纠纷。今次是该署自去年十月打击「起底」的法例刑事化生效后,第二次作出拘捕行动。
起底刑事化后第二宗

被捕四十一岁男子,涉嫌违反《私隐条例》第六十四条三A款「在未经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疑犯仍被扣查。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刑事调查组高级个人资料主任卢廸凡表示,今次案件涉及三名当事人,其个人资料包括全名、别名、电话号码、任职公司及职位,于去年十二月在未经同意下,于不同社交媒体上被披露。私隐专员公署经调查后锁定疑犯的身分,昨日在新界西拘捕涉案男子,并检取一部手机及一部手提电脑。

卢透露,事主与涉案男子疑有商业纠纷,私隐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二○二一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于去年十月八日生效,以加强打击侵犯个人资料私隐的「起底」行为,并赋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刑事调查及检控权;今次是私隐公署自去年十月打击「起底」立例后,第二次作出拘捕行动;对上一次行动为去年十二月十三日,一名三十一岁男子涉嫌因金钱纠纷作出「起底」行为,被私隐公署人员拘捕。

私隐公署提醒市民,私隐条例适用于网上世界,违反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入狱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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