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奸14岁胞妹判入教导所

2022-03-2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智力偏低的十七岁青年二○一九年趁母亲不在家,强奸当时仅十四岁的亲妹后,再两度与她性交。妹妹发现停经后求医,惊觉自己怀孕二十二周,最后进行堕胎手术。青年早前承认强奸罪及乱伦等三罪,法官邱智立(见图)昨指,青少年对性好奇十分自然,但绝大部分人都不会利用亲妹作为泄欲对象,直斥被告为发泄性欲而摧毁亲妹的一生,考虑到报告建议被告接受辅导,纯粹监禁式刑罚未必对其有帮助,乃判被告入教导所。
官斥为泄欲毁对方一生

邱官指,案发时仅十六岁的被告干犯非常严重及令人厌恶的罪行,被告作为受害亲妹X的兄长,不但没有好好尽责保护及教导X,更利用兄长之便性侵她,严重违反诚信。X事发后怀孕及进行人工流产,身心受创,事件在其心中留下难以抹灭烙印,将影响她的成长及今后生活,被告为发泄性欲而摧毁X的一生,应该感到羞耻及惭愧。

邱官认为,事件对X、被告和家人都是一个悲剧,被告在破碎家庭长大,缺乏父母适当照护及辅导,对其成长必然有深远的不良影响,相信与他犯案有一定关系。被告本身亦有边缘智商、专注力不足及过度活跃症等问题,需要接受辅导,单纯的拘禁式刑罚未必有帮助。邱官坦言,不希望看到被告因为得不到适当辅导,服刑后若性态度没有改变,因而重蹈覆辙,成为一个性罪犯,乃判被告入教导所,建立正确性观念,及将来重新融入社会。

X的创伤报告透露,X事发后患上严重的创伤后遗症,常发恶梦及出现自杀念头,强烈逃避回想起被性侵的回忆,对被告感到恐惧。由于双亲离异前,父亲对母亲施暴,令X对于母亲是否能够在危难中保护自己缺乏信心,心理学家建议X与母亲一并接受心理辅导。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二○六——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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