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程序松绑 土地供应见曙光

2022-03-17 00:00

政府冀将土地政策「大转变」,提出多招精简与发展相关的法定程序,加快土地供应。
政府冀将土地政策「大转变」,提出多招精简与发展相关的法定程序,加快土地供应。

(星岛日报报道)土地规划发展程序往往长达逾六年,政府冀将土地政策「大转变」,提出多招精简与发展相关的法定程序,以加快土地供应,相关建议本月在立法会的委员会讨论。发展局昨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显示,发展局建议缩短城规会制订法定图则所需时间,由十七个月压缩至大约九个月;并建议政府可在行会批准发展用途后,可以开始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地及发放补偿,毋须等待拨款;亦容许「边填海、边规划」等措施。当局指出,希望藉今次机会简化过于繁复的步骤,整个规划发展程序可望加快约两年至两年半。
政府去年十月预告精简土地发展程序,于发展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发展局发言人称,期望相关建议推出后,将原本需时逾六年的整个规划发展程序,加快约两年至两年半完成,藉今次机会简化过于繁复的步骤。

政府当局建议的第一项修订,为精简及缩短若干法定时限,建议将《城市规划条例》下多轮接收申述及意见的步骤合而为一,在整个制图过程中只邀请公众作一轮的申述。亦建议城规会容许公众提交以预先录制影片的形式提出申述;授权城规会在成员希望就个别申述作查究,方邀请有关申述人出席会议回答提问。发言人称,两项建议将整套制图程序的时间由十七个月压缩至约九个月。

就大型道路、铁路计画及所有填海工程,处理反对意见的法定时限由十七个月压缩至大约九个月;条例中明确规定反对意见的处理程序,例如订明每项有效的反对意见作出回应的次数上限,而反对者可在指定期限内提出进一步的意见;
容许「边填海边规划」

政府提出的第二项建议为避免重复执行性质相近的程序,发展局认为就同一反对意见,若已在其他法定机制下获处理,及后将被视为已获处理。亦建议省却城规会在初次考虑改划申请时,邀请公众提出意见的安排,节省一个月的处理时间。

政府亦建议明确授权政府部门可同步进行不同程序,毋须等待为拟议填海土地拟备及核准法定图则的程序完成前,已可启动填海计画,提前至少九个月开展项目。政府亦建议提前处理反对意见及展开就收地寻求授权的程序,与城规程序同时开始;毋须等待工程获批拨款,亦可开始收回土地及发放补偿;两项建议可加快十八个月时间。

第四项建议为理顺不合时宜或不清晰的安排,限定《城规条例》第12A条改划申请,只可由土地拥有人或任何取得其同意,或相关公职人员及公共机构提出;赔偿问题亦不会被视为有效申述,若反对者未能清楚描述其合法权益及声称受到的影响,反对意见将会无效。
黄元山认为修订方案适切

政府同时亦建议精简程序以更有效运用公共资源,建议要求市民在提出城规许可覆核申请时须列出覆核理据,并订定明确的时限完成,否则城规会将不会接收进一步资料。发展局的建议将于下周二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中讨论,至于改善环评条例程序,则在本月二十八日在环境事务委员会讨论。

本身是团结香港基金高级副总裁的立法会议员黄元山对此表示欢迎,认为修订方案适切,有回应他与团结香港基金政策研究团队的倡议,平衡到「拆墙松缚、加快发展」以及「广纳民意、聚焦讨论」,同时加快作出专业判断。他亦高兴见到方案对基金提出的「提前填海」、「提前收地」两大招数,作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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