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业新规管将实施 核数师罚款可达千万

2022-03-10 00:00

黄天佑表示,进一步改革能使香港的会计专业规管制度与国际接轨。
黄天佑表示,进一步改革能使香港的会计专业规管制度与国际接轨。

(星岛日报报道)财务汇报局昨日发表进一步改革会计专业的谘询文件,包括五份与纪律处分程序及处分方针相关的文件,预计新规管制度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实施。在新规管制度下,当局针对上市公司核数师可施加的罚款上限为1000万元,或所获取的利润或所避免的损失的3倍及,而对专业人士则为50万元。

此外,与现行做法不同,财汇局会先对纪律处分事宜作行政决定,不设聆讯。但受规管者若不服决定,亦可申请重审覆核及上诉许可。财汇局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表示,做法已经参考其他香港金融监管机构,与国际标准亦一致,认为可以令纪律处分事宜更便捷、透明处理。

该谘询文件共有五份与纪律处分程序及处分方针相关的文件,包括《会计及财务汇报局纪律处分程序概述》;《对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及注册负责人行使施加罚款权力指引》;《对专业人士行使施加罚款权力指引》;《处分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及注册负责人的方针》;及《处分专业人士的方针》。谘询期将于今年5月4日结束。

财汇局主席黄天佑表示,进一步改革能使香港的会计专业规管制度与国际接轨,有利促进会计专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巩固香港作为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的关键因素。
不服可申请覆核及上诉

立法会于去年10月通过《2021年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草案》,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主要规管职权,转移至财汇局。财汇局指,新规管制度预计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实施,届时财汇局将成为本港会计专业的独立监管机构,并更名为「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会财局将获赋予多项监管权力,包括处理执业单位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注册事宜;向注册会计师发出执业证书;执业单位的查察;调查专业人士(即注册会计师和执业单位);及纪律处分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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