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葵青示威非法集结 五人判囚及更生

2022-03-08 00:00

荃葵青大游行,示威者占据杨屋道,防暴警施放催泪弹。
荃葵青大游行,示威者占据杨屋道,防暴警施放催泪弹。

(星岛日报报道)五名青年在二○一九年八月「荃葵青大游行」后,于深水埗警方驱散时被捕,同被控非法集结罪,其中十九岁侍应开审前认罪,另外四人早前亦被裁定罪成。法官李庆年昨在区域法院指,本案集结规模、人数及暴力程度相对轻微,引述有被告家长希望法庭及社会「给予迷失的一代更大宽容和更新的机会」,乃判三人入狱六个月而认罪的十九岁男侍应监禁四个月,十九岁副学士则判入更生中心。
男侍应认罪囚四个月

李官引述被告家长求情信指,希望法庭及社会「给予迷失的一代更大宽容和更新的机会。人谁无过,希望让年轻人重拾正轨,为社会多建设,发光发热。」李官判刑指,众被告仅为非法集结参与者,并非号召或带领角色,而本案集结规模、人数及暴力程度相对轻微。李官提到三阶段集结约有数十至百多人参与,示威者长时间集结,时聚时散,来来回回占据长沙湾一段钦州街,为时七十七分钟。

李官续指警方曾举旗警告,没有使用催泪弹,示威者对抗程度低,亦没有警员受伤,只有一位市民受袭,群众亦没有攻击性武器或针对高风险建筑物带来威胁,惟破坏社会安宁行为,此风不可长,遂判处二十五岁大学生唐恒辉、二十五岁港铁维修员龚汉文和二十岁学生卢宇柏监禁六个月;二十二岁侍应吴南海及早认罪,减刑至四个月;非法集结两罪成的十九岁副学士叶卓邦则依报告建议判入更生中心。李官最后寄语被告「人谁无过,错判形势的人比比皆是,年轻人能经一事,长一智,服毕刑期后,砥砺前行。」

本案共有十名被告,依次为十九岁副学士叶卓邦、三十七岁无业林嘉丰、二十九岁测量员林浩廷、二十六岁地盘工人林易津、二十四岁无业韩紫彤、二十二岁侍应吴南海、二十二岁学生黄泽锋、二十五岁大学生唐恒辉、二十五岁港铁维修员龚汉文和二十岁学生卢宇柏,同被控于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在深水埗警署和长沙湾道交界的钦州街参与非法集结。叶卓邦另被控同日在深水埗警署与福华街之间的钦州街参与非法集结。其中五人包括林嘉丰、林浩廷、林易津、韩紫彤及黄泽锋均裁定罪脱。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三八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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