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仙「小战场」11男女罪成还柙

2022-01-29 00:00

一九年十月一日,黄大仙区有示威者投掷汽油弹堵路。
一九年十月一日,黄大仙区有示威者投掷汽油弹堵路。

(星岛日报报道)区域法院法官李俊文形容二○一九年十月一日黄大仙龙翔道冲突为「小战场」,有八女四男被捕,被控暴动等三罪。李官指其中七女三男当日身穿全黑衣,在暴动重要据点被制服,而附近一带四通八达,若只旁观可在商场平台驻足,另外二十四岁男子担任急救员更为不适示威者提供治疗,故推论十一名男女均非无辜途人,乃裁定十一人暴动罪成,将案件押至下月十八日求情,以待索取一系列报告,罪成十一男女须还柙看管。

李官在裁决时指,除被告刘智峰和黄碧蓉外,十人身上至少有两类防装,而眼罩和防毒口罩均为示威必备物品,以抵挡催泪烟,推论十人与参与者共同进退对抗警方,故裁定罪成。李官另形容刘智峰为「军队救援兵」,令暴徒知有急救服务提供,作为后盾及支援为不适者提供协助治疗,增强参与者信心,故亦裁定其暴动罪成。

李官反指黄碧蓉则因身上缺乏防护装备,与示威者衣全不合,故暴动罪脱。而方铭及王明佑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因铁锤及雷射笔分别收于背囊内格不易取出,被判罪名不成立。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七七○——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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