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市民奖经理非法集结判囚

2022-01-29 00:00

二十四岁男经理叶盛富(右二)判囚半年。
二十四岁男经理叶盛富(右二)判囚半年。

(星岛日报报道)前年获颁好市民奖的二十四岁男经理联同示威者于二○一九年聚众包围沙田警署,加上到场「八卦」的二十四岁男文员等共四男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裁判官崔美霞昨在判刑时指,群众围堵警署不遂占据公路,对公众安全和利益影响严重,令警员需防守警署,瘫痪了警署运作,男经理连同没有悔意的二十七岁无业男和男文员一同判囚六个月;二十七岁机场男助理则因报告中大篇幅表示悔意,明白行为伤害社会,判囚五个月一星期。无业男申请等候上诉期间保释外出获批。

崔官判刑指案情严重,聚集人数众多,有人占据行车路阻塞交通,有人以雷射笔照射警员危害人身安全,被告等续集结在场具备风险,群众情绪高涨形势可迅速恶化,群众围堵警署不遂占据公路,对公众安全和利益影响严重,被告不顾警告集结,加大了暴力冲突可能,令警员需防守警署,不可出入,瘫痪了警署运作,情节严重。

崔官终以六个月为无业男区嘉伟、经理叶盛富及文员蔡承志量刑,有见机场助理何皓贤后悔犯案,深切反省后报告中大篇幅表示悔意,明白行为伤害社会,重犯机会低,故判囚五个月一星期。辩方判刑前指叶盛富虽然自小家庭关系未如理想,曾干犯数次刑事案件,但前年为阻止罪案发生获授好市民奖,现已下定决心改变,与女友经营小生意又重返校园。案件编号:沙田刑事  一一八八——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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