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六甲状腺癌患者要求东电赔偿
2022-01-28 00:00(星岛日报报道)日本六名甲状腺癌患者周四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指受到福岛核泄事故影响而患上甲状腺癌,要求东京电力公司赔偿共六亿一千六百万日圆(约四千二百万港元)损失。
六名原告年龄为十七至二十七岁,二○一一年东电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泄事故时,他们均居住在福岛县。福岛县在事发后对当时十八岁以下约三十八万名福岛青少年进行健康调查,六名原告被诊断患上甲状腺癌。原告律师团日前在东京召开记者会,律师团团长井户谦一强调,原告们在孩童时代就患上癌症,升学、就职、结婚都受到影响,东电应该承认是核泄事故造成,尽快救助。
儿童甲状腺癌发病率为每年一百万人中有一至二人,但福岛县的调查结果显示,核泄事故后,三十八万名十八岁以下县民中,二百六十六人被诊断出甲状腺癌或疑似甲状腺癌。
受到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发生的大地震及海啸,福岛第一核电站一至四号机组发生严重核泄事故,迄今已有至少上万名原告发起三十宗诉讼,向东电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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