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研二手楼付款不再经律师楼

2021-12-30 00:00

■金管局建议日后按揭贷款款项不再经由律师行进行交易。
■金管局建议日后按揭贷款款项不再经由律师行进行交易。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12月黄冯律师行被香港律师会接管,导致多名按揭客户的款项被冻结。金管局昨日发出通函指,业界正研究新的物业交易支付安排,建议日后按揭贷款款项改为经由「结算所自动转帐系统」(CHATS)支付,首期则改为透过银行本票过户,不再经由律师行进行交易。在首阶段,新方案只会涵盖二手住宅物业以及转按交易。
在现行的安排下,律师行负责托管买家按揭贷款及交易馀额(即首期)的款项,再透过律师行支票,将款项支付予卖家按揭银行及卖家本人。根据通函,香港银行公会、存款公司公会及香港持牌放债人公会提出新方案,建议日后买家按揭银行透过CHATS支付款项予卖家按揭银行,买家则透过银行本票支付首期予卖家。若卖家已清缴按揭贷款,买家银行的按揭贷款会经由CHATS转账予卖家本人,买家则同样透过银行本票支付首期予卖家。

通函表示,新方案仍处于谘询阶段,确定方案最终设计后,银行会进行交易测试,随后有3至6个月时间作准备,预计于明年下半年正式实施方案。根据银行公会向银行发出的电邮内容显示,预计首阶段有机会最快于明年7月落实。
初段仅涵盖二手楼及转按

金管局亦指,预计在首阶段,新方案只会涵盖二手住宅物业以及转按交易,并只有持牌银行才会采用新机制。金管局助理总裁(银行操守)区毓麟解释,由于一手住宅物业涉及尚未落成的楼盘,情况较为复杂,故目前仍未涵盖一手物业,指会继续与银行公会及律师会商讨下一步安排。

区毓麟表示,根据金管局统计,过去5年,平均每月新提取住宅按揭贷款超过280亿元,而当中绝大部分是通过律师行发放。他指新方案可避免由律师行托管大额的物业交易款项,加强对按揭客户及银行的保障。

香港银行公会发言人表示,该会过去一年一直与监管机构、香港律师会,以及不同持分者讨论,客户透过承造按揭购买住宅物业时,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收结算。发言人又指银行公会目标是保障楼宇买卖当中各方的利益,让交易能够畅顺地完成。在最终方案推出前,公会会与会员银行及相关持分者保持紧密联系,确保所需的文件、系统及措施已经准备就绪。

经络按揭转介首席副总裁曹德明认为,有关措施属较周全的做法,对买卖双方、银行及律师楼都更有保障,对楼按影响属正面。

中原按揭董事总经理王美凤认为,由于新付款机制不用经由律师行,可提升对三方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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