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及三政策银行债券 强积金将获放宽投资
2021-12-23 00:00(星岛日报报道)特首林郑月娥早前在施政报告提及,政府将研究措施,以便利强积金投资内地发行的政府及政策性银行债券。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昨表示,财库局及积金局已完成相关研究,计画将中央政府及3家政策性银行纳入为「获豁免当局」,以允许强积金投资由中央政府及上述银行发行、没有信贷评级的债券,料最早可于明年年中完成修例。
许正宇昨发表网志指,打算修改目前适用于规管强积金投资的法例,将中央政府及3家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纳入为「获豁免当局」。一旦纳入,每个强积金基金可把最多三成的资金投资于中央政府或政策性银行同一次发行的债券,并可选择将全部资金投资于其最少6次不同发行的债券。
相关债券具派息及稳定优势
他解释,现时「获豁免当局」只包括特区政府,以及得到最高信贷评级的任何政府、国家或地区的中央或储备银行、或多边国际机构。不属于「获豁免当局」发行的债券,则必须在个别债券层面(而不是发行主体层面)获得一定评级,才可以成为强积金的允许投资标的。
由于部分中央政府及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券没有信贷评级,目前的规定限制了强积金对有关债券的投资。截至今年9月底,相关投资只占强积金总资产值的0.27%,即26亿元(人民币,下同),其规模较投资在内地商业机构发行的债券少,后者规模达230亿元,占强积金总资产值的2.41%。
他称,该项政策涉及修改附属条例,指若获得新一届立法会的支持,估计最快可于明年年中完成修例及生效。他指,政府会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放宽相关投资限制,现阶段将集中于中央政府及3家政策性银行的债券,又认为相关债券具备派息、稳定及低风险的优势,便利强积金投资。
他续称,会视乎便利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市场反馈,对未来纳入内地其他政府机构的债券于豁免范围持开放态度。
积金局:投资种类更多元
积金局对此表示欢迎。积金局主席刘麦嘉轩指,内地债券市场近年持续发展,强积金业界建议积金局作出适当配合,以便强积金基金把握相关投资机遇。她表示,是次便利措施令强积金投资种类更多元化,不但回应强积金业界的意见,亦能协助强积金计画成员把握内地债券市场的机遇,争取更佳回报。
她续指,积金局会全力配合政府进行法例修改,以落实有关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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