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高等法院裁定 准引渡阿桑奇赴美

2021-12-1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英国下级法院法官今年稍早驳回引渡揭密网站「维基解密」(WikiLeaks)创办人阿桑奇至美国受审的请求,美国政府随后提出上诉。昨日英国高等法院上诉法官推翻下级法院的裁决,判美方胜诉,阿桑奇可被引渡赴美,受间谍罪等控罪审讯。阿桑奇的未婚妻莫里斯立即表示,会尽快上诉至最高法院。

高等法院推翻了今年一月四日伦敦中央刑事法院的判决,该法院当时拒绝美国政府引渡阿桑奇(Julian Assange),理由是考虑到阿桑奇的心理健康问题,因为有证据证明阿桑奇曾自残并有自杀倾向,在美国司法体制内有自杀风险。美方律师在上诉聆讯中提出,专家证据显示阿桑奇没有自杀风险,但先前的英国法官却忽略那项证据的重要性。美方也向法庭保证,阿桑奇不会被惩罚性单独囚禁在联邦超高度安全管理监狱(Supermax Prison),而是会得到适当对待。

伦敦高等法院上诉法官昨天表示,对美国政府就阿桑奇拘留条件提出的一系列保证感到满意,包括承诺不会将他关押在科罗拉多州的最高设防监狱,以及一经定罪会将澳洲出生的他送到澳洲服刑。

阿桑奇的未婚妻莫里斯表示,阿桑奇的律师团队将会在第一时间就这项裁决提出上诉。她说:「这项裁决怎会公平,怎会是对的,怎么可能将阿桑奇引渡到那个企图杀害他的国家。我们会尽快提出上诉。」 

若美方引渡现年五十岁的阿桑奇到美国,他将面对多项刑事罪名,包括间谍罪以及密谋入侵美国政府电脑等。他因「维基解密」在二○一○年释出美国军方机密档案而遭美方通缉,档案详列美国在阿富汗与伊拉克的军事行动,让美国的外交形象遭到巨大打击。美方曾表示,阿桑奇因维基解密释出五十万份机密档案,面临相关十八项控罪。若遭美国审判和定罪,他可能面临最高一百七十五年监禁。

阿桑奇在二○○六年创办「维基解密」,二○一○年他因涉嫌性侵指控受到瑞典方面调查。他当时身处英国,遭英国警方逮捕后否认罪名,并拒绝前往瑞典,认定自己最终会被引渡至美国,面临重刑。二○一二年,阿桑奇在保释期间逃入位于伦敦的厄瓜多尔驻英国大使馆避难,开始长达七年的蜗居生活。

二○一九年四月,在厄瓜多尔宣布撤销给予他庇护后,英国警方在厄瓜多尔大使馆内将他逮捕。他在伦敦期间邂逅南非出生女律师莫里斯,生下两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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