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河开枪案 两青不认抢枪罪
2021-12-07 00:00
主审法官谢沈智慧昨在庭上提醒公众及传媒,法庭已颁布匿名令,禁止任何人(包括传媒)发布或报道开枪警员、涉案其他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个人资料及相片,违者有可能被视为干犯「藐视法庭」罪,或被判罚款甚至监禁。
两名被告依次为二十一岁男子周柏均及二十岁男子胡子键。控方开案陈词指出,两被告曾为慈幼英文学校的同级生。开枪警A到太安楼地下及西湾河文娱中心外面准备清理路面的障碍物时,突然听到后方有一把男声大叫「唔好俾佢走」。一名戴著黑色口罩、身穿白色外套的男子行近A,A右手从枪袋拔出警枪,擎枪指向该男子,但该男子没有后退迹象,反而继续逼近,用左手捉住A的身体,用右手抓A的面部及颈部。
与此同时,周柏均逐步走近A,伸出右手企图抢走警枪,白色外套男子用左手揽住A的身体,用右手袭击A的头部,胡子键与另一名不知名男子又走到A身后,阻挡A向后退,不知名男子更用右手袭击A的头部。A面对前后夹击的情况,便向周柏均的腹部发射第一发子弹,周随即倒地。白色外套男子及不知名男子继续与A纠缠,胡子键便行近A,向A伸出双手,企图抢走警枪,但被A拨开双手,A遂开枪发射第二及第三发子弹,该两发子弹没有击中任何人。
周柏均以「抢枪罪」被捕,但周在等候救护车期间,向A表示他想除下背囊和站起来,却趁机拨开A的手及突然转身逃跑,在场警员即上前把周制服在地上。胡子键以「非法集结罪」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被捕后,在警诫下曾称:「明白,我今朝喺西湾河文娱中心对出,我见到一个交通警揸住支枪捉住个白色衫男人,之后我听到一下枪响,我即时左耳耳鸣,随即我就趴喺地下,而之前我其实系想由警察手上抢番个白色衫男子,但唔成功,之后我被警察拉咗」。
控方亦指,两名被告案发时的衣著和所携带的物品,以及周柏均手提电话内的通讯记录,均显示他们到案发地点参与堵路等示威活动,是事前作好准备,并非刚巧路过该路口。而控方将传召两至三名控方证人出庭作证,另将依赖五段相关的新闻片段。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案件四七五——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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