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经时事分析】开发新界私人土地的难题(上):两招改革收地补偿

2021-11-29 00:00

最新一份《施政报告》宣布发展「北部都会区」(下称北都),开拓新界北部土地,以建立宜居宜业宜游的大都会。为实现这涉及三万公顷土地的发展「宏图」,政府将大举收回私人土地,单单是计画收回作保育的私人湿地和鱼塘,已占地约七百公顷,徵地规模之大,前所未见。过往政府徵地及补偿工作,不时引起争拗,甚至闹上法庭,为发展增添变数。若不想北都发展重蹈覆辙,政府可考虑两个方案。

新界土地业权分布零散,虽具有庞大发展潜力,但政府要完整规划和发展,必须收回当区部分私人土地,并作出安置和补偿。政府过往一直有根据《收地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二○○三至二○二○年间,共徵用约二百九十六公顷,涉及补偿金额一百五十一点二亿元。新界过去两年收回的土地面积更达九十公顷,远较之前五年的二十公顷为多。

虽然法例赋予政府为达公共目的而收地的权力,但智经研究发现,政府执行时仍要面对多项挑战。

挑战一:收地用途、时机、程序易惹争拗 遇诉讼需暂停发展

首先,政府徵地的用途、时机和程序,均容易引起法律争拗。例如,法例列明政府徵地需作公共用途,惟若有关土地日后作私人发展用途,法庭会检视政府徵地有否越权或不合法。此外,徵地程序亦须公平公正,包括恰当地给予业权人合理申述的机会,否则或引起法律纠纷。

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受影响的土地会被暂停发展;若徵地项目因其所适用的分区计画大纲图遭到司法覆核,大纲图内的其他用地或须一并暂停发展,不但耗费公帑,亦拖慢徵地进程,继而影响房屋供应。

挑战二:业权人不满评估准则 补偿金额难谈拢

当政府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时,需按法例规定向受影响的土地业权人给予补偿。除法定补偿,政府亦设有一个专为新界土地而设的特惠补偿制度,按土地的地点是否位于新发展区等考虑因素,将土地分为甲、乙、丙、丁四个补偿分区级别。政府会为农地和屋地订立基本补偿率,而每个分区级别的特惠补偿率,则按基本补偿率乘以不同的百分比厘订。

业权人往往会尽力争取最佳补偿方案,未必愿意接受政府的补偿建议,甚至质疑政府未有将土地因用途变更而产生的潜在价值,纳入补偿评估的考虑,最终闹上法庭。

北都计画拟收回的私人湿地及鱼塘,便有机会陷入上述争议。因当中有近六十公顷由两个文姓原居民祖堂持有,有文姓原居民代表向传媒表示,不满现行补偿价太低,盼政府能划一以特惠补偿率最高的甲区计算补偿。但若按其建议做法,收地价将由二十亿元,跃升至八十三亿元。

建议一:政府主导规划 订明土地用途

新界土地向来别具特殊性和复杂性,由以上原居民的反应可预视,政府在新界发展的收地及补偿工作不会一帆风顺。过往也有受访者在与智经深度访谈中预计,若政府引用条例大范围徵地,或会招致诉讼。

为免受法律挑战,不论是北都还是未来其他的新界发展大计,政府均应主导规划,将具发展潜力的土地,纳入法定规划范围,并订明土地用途。在推进新区发展时,政府应以全面的土地和城市规划为蓝本,引例徵用部分私人土地,被徵收的土地须符合既定规划意向,旨在使政府收地能够「有法可依,有例可循」。

建议二:限时早搬多偿机制添诱因 条款公开透明免滥用

至于补偿方面,其安排愈宽松,固然愈有利于徵地工作。惟公共财政理应「用得其所,应使则使」,也要避免构成高额补偿的案例。

故此,智经建议在现行补偿安排之上,推出「早搬多偿津贴计画」。业权人若接受政府提出的特惠补偿建议,将可额外获发一笔搬迁津贴,金额相当于特惠补偿的百分之五至一成,以鼓励业权人配合政府收地进程。以一幅面积一千尺、位于新市镇发展区的甲区农地为例,合资格业权人除了可得到一百三十三点二万元特惠补偿外,另可按早搬多偿津贴计画,额外领取六点六六至十三点三二万元。

搬迁津贴必须具时效性,超过法定时效接纳政府收地补偿或诉诸法律的人士,不应合资格领取。而领取资格、金额、发放程序等资讯,需公开透明,方便公众监察,避免机制遭到滥用。

新界北部有大片深具发展潜力的土地,但其发展牵涉大量私人土地,政府作出徵用、安置和补偿的过程,易生法律争拗。政府应主导规划,确立按「公共用途」徵地的合法性,并设「早搬多偿津贴计画」,增加业权人交回土地的诱因,以减少诉诸法庭的个案,为北都发展去除障碍。

(全文见智经研究中心网页:www.bauhinia.org)

智经研究中心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