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员家中「走火」 枪声吓呆父母

2021-11-1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大围昨午发生罕见家居警枪「走火」事件,一名休班探员在房间更衣准备上班,惟将佩枪插入枪袋时,疑食指意外触碰到扳机走火,鸣枪一响射向地下,弹头仍留在地板上,在厅中的父母被枪声吓呆,其后获知儿子佩枪走火,幸未有人受伤,警方到场检走警枪化验,并了解走火原因。

现场为嘉田苑B座嘉祺阁一个高层单位,住有一家三口,包括男女户主及加入警界约四年、现为秀茂坪警区刑事侦缉探员的儿子,事发时他休班,其Glock-17曲尺佩枪一直放在家中安全地方。

昨午十二时二十五分,事主在睡房更衣后准备上班,惟将佩枪插入枪袋时,疑食指意外触碰到扳机,突然鸣枪一响,子弹刚巧射向地下,弹头留在地板上,父母当时身处客厅,被枪声吓一跳;警方接获事主报案赶至,由于涉及警枪走火,大批探员到场调查后检走一箱证物,包括肇事警枪等,事件中幸无人受伤。

  根据《警察通例》规定,只有警司及隶属刑事侦缉部(俗称CID)探员,才准二十四小时佩枪,而在家或办公室时如佩枪不能跟身,须将子弹退膛,枪和子弹分开锁在坚固的抽屉内;若探员处身不能安全保管枪弹的地方,应交到就近警署枪房暂为保管,违规者须接受内部调查。

警队中包括水警、机场特警、飞虎队及俗称「G4」的要员保护组均有使用「Glock-17」半自动曲尺手枪,有枪械专家表示,涉事型号因为相对安全而被外国广泛使用,除非使用者将手指放近扳机做出准备开枪姿态,否则一般不会发射,事件亦可能涉及枪枝机件老化。

本港过去五年至少发生九宗警枪走火事件,而在警员寓所发生较为罕见。较近期为今年一月二十三日,隶属九龙城分区的女辅警,在警署内为一支左轮佩枪退弹时意外发射一发子弹,击中其右脚轻伤。至于涉及Glock-17走火发生于一六年七月二日,隶属反恐特勤队的男警,在湾仔警察总部为「Glock-17」半自动曲尺手枪退膛期间,佩枪意外走火一响,幸无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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