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科兴首针后两天亡 老翁裁定「死因存疑」

2021-11-1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六十三岁男子今年二月接种首剂科兴疫苗,两天后死亡,疑为本港首宗疫苗事故。死因庭就事件展开七天研讯,传召共十六名证人。两男三女陪审团昨在裁判官周慧珠引导下,一致裁定死者「死因存疑」。陪审团建议卫生署在小册子上,以市民所认知的用字列出疾病名称,及加上「严重疾病」的选项予市民剔选,让接种中心的当值医生可即时作出建议。

死者李宇根今年二月二十六日在官涌体育馆疫苗接种中心接种第一剂科兴疫苗,同月二十八日凌晨时分因气促到伊利沙伯医院急症室求医,入院两小时后心跳停顿,抢救无效,延至同日清晨六时十分离世,终年六十三岁。

周官昨引导时提供两项裁决选项:死于自然及死因存疑,解释假若陪审团接纳解剖报告、法医卓华及专家证供,认为李接种疫苗前已出现急性心肌梗塞,即打针与心肌梗塞无关,应裁定死于自然。虽然其中一位专家证人张文勇医生曾指,李心脏相当于一名八十岁长者,且心脏血管中度至严重程度收窄。

再者,李曾出现急性心肌梗塞,死亡风险本身已很高,就算当日无打针,亦会加速或恶化并发症,故上述说法仍是死于自然。相反,若陪审团认为可能有其他因素引致李急性肺水肿而亡,但因本研讯未有足够证据显示其他因素为何,只可裁定死因存疑。

陪审团退庭商议约四小时后,一致裁定死因存疑,并向卫生署提供三项建议:在疫苗接种小册子上,对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提供实际例子,例如糖尿病、心脏病等,并使用市民所认知的疾病名称,不仅是专业用词;解释清楚「未受控疾病」之定义,譬如病情严重但正服用药物的市民属于该类别;及加上「严重疾病」选项予市民剔选,让当值医生留意到,并即时作出建议。

衞生署当接获医护人员呈报相关的严重或非预期的异常事件报告后,会联络有关医护人员以获取更多资料。新冠疫苗临牀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审视所有重要的个案及其临牀资料及/或解剖报告等资讯,以世界衞生组织的算法流程就个案进行因果关系评估。主要目的是识别疫苗可能产生副作用的信号。有关工作与死因研讯的目的并不相同。

衞生署已得悉死因裁判法庭的裁决,并会详细研究陪审团所提出的建议。

李的胞兄及朋友称,李生前有吸烟习惯,患「三高」及「心脏三条血管塞咗」,间中「心口翳住翳住」,打针当日及翌日均无异样。普通科门诊医生卢昆仪确认,李有糖尿病、肥胖等一系列问题,为重度吸烟者,每天吸食三包烟。李今年二月初最后一次求诊,诊断患稳定型心绞痛,惟情况「唔算系危险」,且无急性心脏病迹象。

伊院急症室医生林家俊指,李离世当日求诊时,表示气促已持续多月,当时诊断为急性肺水肿或支气管炎。法医卓华供称,李部分心肌坏死,与急性心肌梗塞脗合,估计已维持两至三周;而其心脏血管七至九成半闭塞,推断是长年累月形成。

 针对疫苗与死亡关系,港大内科部临牀药理科教授张文勇指,虽未有文献显示科兴疫苗与心肌梗塞有关,但不排除打针或是致死的「最后一根稻草」。但李离世前两至三周已发生心肌梗塞,无论有否打针,心脏情况都会恶化。心脏科医生周慕慈认为,心电图显示李离世当日并无急性心肌梗塞,可以排除打针与死亡有直接关系。至于接种疫苗会否令心肌梗塞恶化,则相对地「不太可能」。疫苗临牀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曾就个案讨论,一致裁定事故与打针并无因果关系。

案件编号:死因研讯一八二——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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