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管会:投票毋须扫「安心」
2021-11-13 00:00
选举事务处解释,现行选举法例并无要求选民在进入投票站时须使用「安心出行」,否则不能投票,加上选民只于投票站内短暂停留,并须遵守社交距离、佩戴口罩及不能互相沟通等要求,会在投票权和防疫之间取得平衡,故不会要求投票者使用「安心出行」。而且,投票场地的业主或管理人或早已要求进入者使用「安心出行」,处方会与有关业主或管理人包括政府部门联系,容许选民拒用「安心出行」下仍能入内投票。
冯骅强调,选举亦讲求准确性及效率,以期尽快公布选举结果,投票站主任或副投票站主任要确保运作效率,时刻保持警觉,在有需要时采取适当应变措施。如投票站有不寻常或突发事件,应尽快通报上级或中央指挥中心。选管会、选举事务处、政制局等在投票日会密切监察整个选举流程。
曾国衞指,今次选举是完善选举制度后的第二场重要选举,票站的总负责人员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选举安排,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在投票期间须确保发票、投票流程畅顺,并开放足够发票柜枱及投票间,缩短选民轮候时间;若选民过度集中在高峰时段投票,工作人员要维持好现场维持秩序。二是在投票结束后,尽快将投票站转为点票站,抓紧每个点票流程,尽早确认结果。票站所有人员在选举前要多排练,熟习每个流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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