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而行】前路茫茫的传统民主派

2021-11-04 00:00

这两年特区的政治形势变化得真大,转眼又是立法会换届选举;但我们看见的只是民主党及民协高调宣布没有成员愿意参选,而公民党及工党则静悄悄地弃选。顿时大家都在问,议会会否变为一言堂?本来在修改选举制度下可推动两党政治的双议席单票制是否多此一举?关心特区政治的人,更进一步问,不参选的传统民主派,还算是政党吗?他们的前路又会是怎样?

首先谈谈传统民主党派的性质会否改变的问题。一般政党的定义是一些透过推举参选者参与选举进入建制,特别是建制内的议会组织。著名美国政治学者尊.爱德列 (John Aldrich) 把政党界定为一种推举成员透过竞争进入建制出任公职的组织。一个不参选的政党在这定义下便不再算是政党,而只是一种民间团体或压力团体。某些人会说,传统民主派根本由始至终均是以压力团体的心态和意识形态参政,现在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以压力团体方式继续存在,这又有何不可?

问题是,现今以标榜争取民主为目标的压力团体可以做些甚么?在《香港国安法》全面实施下,压力团体可以制造甚么政治压力继续逼使中央或特区政府就范?过去这些政党以这模式制造压力,甚至不惜鼓吹暴力,不但不成功,更令差不多整个领导层身陷囹圄,现在连立法会这最大的舆论平台也自动放弃了,单是在民间运作可以比在议会中做得更有效吗?事实是,失去了政治影响力及合法的筹备经费的途径,这种压力团体在特区的生存和运作空间实在存疑。

你或许会说,香港人心向民主,一定会有人坚持支持传统民主派继续运作的。也许这看法是对的;但最核心的问题是,意识形态和目标策略不改,继续运作能最终成功为特区建设民主制度吗?任何自我标榜为民主派的人必须理解建立民主制度有三大条件:一、民主不能生存或成长于一个真空政治环境之内。民主制度必须建基于一个建制框架或国家制度下。民主是一种公民权利,没有国家,那有公民;没有公民,谈甚么民主?二、民主建设必须符合宪制及宪法之要求。除非你有能力改变宪制或宪法,否则这些要求是不容忽视的;三、民主制度必须建设于一个安定和可以产生共识的社会中。社会中人互相仇视,以为暴力可以解决问题;只重对立,不求共识,如果建设民主?

传统民主派的失败正在这里。过去二十多年,特别是最近这几年,传统民主派的表现无可否定地证实了他们并不了解或并不接受以上所点出建立民主的三大条件。事实证明,传统民主派不尊重国家制度及特区之宪制秩序,甚至公开要求他国制裁国家、抵制特区,此其一;不惜以占中胁逼中央及特区政府接受违反《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的公民提名制度乃其二;当特区处于水深火热,极大动荡时,不但不致力谴责暴力,更不断为暴力开脱乃其三。继续坚持这种破坏性极高,与成功建立民主目标背道而驰的策略和意识形态,如何配谈民主?这种民间团体,有存在价值吗?从这角度看,今天的下场,只是一个开始。没错!传统民主派要做到真正的民主派的话,新的领导层必须就以上提出的种种问题深切反省,痛定思痛,彻底改弦更张,才可能有重新起步的一天。

汤家骅

资深大律师

民主思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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