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裙底反被暗拍 「白头」色狼落网
2021-10-28 00:00
被捕男子姓周,四十四岁,长有一头白发,家住天水围嘉湖山庄,报称任职电脑技术经理。事发今年八月三十一日早上,身穿黑色短裙的二十三岁女子,在天水围天颂苑外巴士站排队候车时,尾随一名白发男子以背囊遮掩手机偷拍其裙底,其恶行早被一名二十七岁女子发现,暗中拍下其犯案经过,并即时大声提醒事主:「小姐、小姐,佢偷拍你裙底呀!」疑人见事败转身逃去,事主报案求助,警方展开追缉。
至日前,事主在社交媒体公开发放偷拍男犯案短片,希望透过网民缉狼,并提醒其他妇女小心。她又在帖文指两个月前,每朝排队候车时,总发现同一男子排在其后,一直不以为然,直至八月三十日获该热心女子相告有人偷拍,遂合谋施计擒狼。
翌日,热心女子预先在女事主家门附近守候,其间果见「白头」男尾随事主到车站排队,并在其身后偷拍,除反偷拍其恶行,更直斥其非,惜疑人逃脱。
有关片段近日在网上流传后,惹起网民热议,有人更认出疑人在九龙湾上班。至前日傍晚,有市民在一辆由观塘开往天水围的巴士上,发现疑似偷拍男踪影,立刻报案;警方派员在天水围区各巴士站部署,其后该男子在裘锦秋中学(元朗)外落车时,被埋伏警员以涉嫌破坏公众体统罪拘捕,并检获其背囊及一批证物。
消息称,有人否认与案有关,警方在其手机及电脑内,暂未发现相关偷拍短片或相片。警方指非常重视案件,重申对于任何游荡、破坏公众体统或风化案件,必定严正执法。
针对偷拍成风,窥淫罪于本月八日生效,最高刑罚为监禁五年。政府希望向公众发出清晰信息,干犯有关罪行会有严重后果,藉此发挥阻吓作用,保护可能受害的人。此外,条例加入处置令,法庭可命令被告或其他人移除、删除或销毁涉案的私密影像,进一步保障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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