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烧国旗水马还柙候惩
2021-10-07 00:00
法官郭启安裁决时直言,对辩方偏颇的精神科报告有保留,只会接纳控方专家医生的诊断,当中指出相关不足不影响被告案发时的行为,故不是他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郭官连番斥责辩方大律师郭憬宪辩称没有证据证明闭路电视镜头的白色液体是油漆、被损坏的国旗未必符合规格、被告手持的未必是易燃液体等全属「诡辩」,只是「鸡蛋里挑骨头」,下令被告还押至本月二十日判刑。
辩方在审讯期间指出,被告案发时受过度活跃症(ADHD)影响,欠缺自制能力,亦因专注力不足而顺从警方对自己未必有利的招认。郭官裁决时指,被告声称有两名警务人员为自己模拟录口供,以引导他答出特定答案的情况属不可能,因他在过程中毫不紧张、对答如流,认为是身历其境才有如此表现,判断其录影会面及警诫供词皆是出于自愿。
加上被告案发时的一连串行为明显经过思考,不如精神科医生黄宗显所指,出现「跳掣」的情况。综合以上因素后,遂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二十四岁被告黄卓礼,报称任职太阳能板技工,被控前年九月一日,在东涌游泳池损坏属于康乐文化事务署的旗杆金属盖、旗杆绳及闭路电视镜头;在游泳池公开及故意以焚烧的方式侮辱国旗;在泳池对面焚烧横额和杂物;及于达东路与美东街交界焚烧水马,干犯刑事毁坏、侮辱国旗、企图纵火、纵火共四罪。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一八一-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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