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员持法庭手令进壹传媒大楼蒐证
2021-09-29 00:00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年七月二十八日根据《公司条例》,委任陈锦荣作为壹传媒审查员,调查是否有涉嫌不公平损害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等八项问题,并要求六个月内提交报告,陈至昨午联同多名同事手持法庭颁发的搜查令,进入壹传媒大楼蒐集证据,当中主要是查找文件,包括会计和开会纪录,入夜后带同一批文件乘旅游巴离去。陈离去前曾向传媒表示,由于「无人问到」,调查进度相对缓慢,但仍希望六个月内完成调查。
壹传媒审查员办公室昨午发出新闻稿,表示壹传媒全体董事会成员已于本月五日辞任,审查员未能在调查的过程中及时索取对调查工作有用的相关资料,增加了调查难度,遂引用《公司条例》赋予的权力向法庭申请搜查令,并已获得批准。
司法机构发言人表示,司法机构不评论个别个案。一般而言,申请人如在办公时间内申请搜查令,会由日常当值裁判官处理。至于在办公时间外的紧急申请 ,会由该时间段当值表上的裁判官处理。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早前表示,调查将涵盖八大范畴,包括集团事务是否以损害成员利益,以图欺诈公司债权人;集团高级人员有否按个人利益处理公司事务,致公司公众股东蒙受损失;高级人员是否涉及对公司成员或债权人作欺诈失当行为;壹传媒有否向股东作出全面、充分和及时的披露;高级人员是否无履行应尽责任或履职时有所疏忽;壹传媒和前主席之间的借贷和还款是否真实;壹传媒作为上市公司的管治是否健康;以及他作为财政司司长,若按照法例对董事作出申请取消资格令,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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