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夜载蒲吧女 被指趁醉非礼
2021-09-26 00:00
报称遭非礼女事主姓王(三十岁),前晚穿性感短裙到兰桂坊饮酒消遣,至昨凌晨二时许,她先在中环乘搭通宵小巴前往旺角朗豪坊,再登上涉事的士前往大埔太和邨男友寓所,其间先用手机WhatApps告知男友正乘搭的士,并着对方差不多时间下楼接她及付车资;的士约凌晨四时二十五分抵埗,惟女事主已不胜酒力,醉倒车厢。
据女事主向警方表示,当时迷糊间感到下体遭硬物触碰,疑有人趁其酒醉,打开车门进入后座,向她上下其手及以手指触碰其下体非礼,其间男友刚到来,先支付二百一十元车资,女事主不甘受辱向对方哭诉,司机收取车资后迅即开车离去,男友未及追问,凭记下车牌报警。
警方根据车牌资料联络到车主,得悉涉案司机稍后会在葵涌邨巴士站交更,于是派员埋伏守候;至清晨六时许,涉案四十一岁姓陈的士司机依时交更,人员现身以涉嫌非礼将他拘捕,司机当时表现木然。有人向警方解释,当时见女事主睡着,为免误会取来一条铁枝触碰女事主将其唤醒,警方事后检走有关铁枝及拆走的士车cam等证物,并押同司机返署调查。
新星的士同业联会会长陈伟明称,若司机发现女乘客醉倒车厢,为免误会不应用手直接拍打对方身体,更不能擅取对方财物缴付车资,如附近有店铺及路人,应请求女店员或女途人协助代为拍醒女乘客,若情况不许可,便应报案请求女警前来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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