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港大生申保释获准

2021-09-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四名港大生涉嫌七月于港大学生会评议会通过动议,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凶梁健辉,被控一项宣扬恐怖主义罪及交替煽惑他人蓄意伤人罪。三名还柙港大生昨于高等法院申请保释,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主理。

杜官听毕双方陈词后指有充分理由相信其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批准三人保释,书面理由择日公布。案中另一被告容颂禧早前已获准保释。本案为首宗《香港国安法》案件全数被告均获准保释。

张敬生、郭永皓及杜林丞亨保释条件包括各五万元现金担保及五万元自签或人事担保;每星期到警署报到三至四次;宵禁令;不得居住于港大任何宿舍;不得参与港大任何学生组织的行政岗位;不得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言论或作出任何行为,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不得组织、安排、参与或协调任何行动对抗香港或中央政府;不得联络任何外国官员、议员、任何各级议会成员或其他服务于以上人员的人士;不得接受访问;不得离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居住在报称地址,若住址有更改,须在二十四小时前通知警署。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杂项四四六——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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