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舞足蹈集结挑衅 男收监女更生
2021-08-28 00:00
裁判官施祖尧(见图)判刑时指,案发时正值反修例高峰期,警方多次发出警告后仍有大量人士聚集,众人情绪高涨及发射雷射光束,其中十九岁IVE二年级女生黄佩瑜及二十二岁病人服务员何东宇没有离开现场,更主动走出马路「手舞足蹈」,试图挑衅警方,而上述行为或会增加暴力冲突的风险,引起在场人士仿效,甚至「壮胆效应」,其中何东宇假装掷物的动作,更是威吓警方会使用暴力。
施官续指,两人承认干犯上述行为,有真诚悔意,但根据上诉庭案例,拘禁式刑罚仍是无可避免,故考虑各项因素后,最终采纳报告建议,判黄佩瑜入更生中心,何东宇的量刑起点为监禁五个月,在考虑辩方求情后扣减至四个月。
辩方求情指,两名被告在还柙期间已有所反省,本案不涉及肢体冲突、案发时间短暂,两人除了手舞足蹈,并无其他「升级行动」行为。另指黄佩瑜以幼儿教育为目标、善良勤奋,将于今年九月升读公开大学。而何东宇则因身体问题不宜入劳教中心。
案件编号:屯门刑事二一三八——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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