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奸醉娃囚五及六年

2021-08-2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十八岁少女前年八月醉酒下,遭相识不久的男网友及其朋友三度强奸,两男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强奸罪成。法官张慧玲昨指两被告借事主烂醉如泥,罔顾其意愿的情况下与她发生性行为,直斥二人只顾自己性享受,视事主为性玩具,分判两被告入狱六年及五年。

案情指,两被告二十四岁地盘工人王子健及二十三岁男文员陈之宁与事主首次见面时,趁事主X酒醉失去知觉后带X到办公室轮流性交,随后王再带X到时钟酒店进行第二次性交。X体内被验出二人精液。

张官判刑时接纳两被告没有预谋犯案,但批评被告借X醉酒没有反抗能力而与她发生性行为,没有使用安全套可导致X怀孕或染上性病,属加刑因素。此外,X当时已失去反抗能力,故辩方指X没有反抗并非求情理由。张官同意王及X的WeChat对话与性有关,不排除二人在酒吧有身体接触,但王未问清楚X意愿而性交,惟考虑他和盘托出曾在办公室犯案,就两项控罪判囚六年。至于陈当日首次与X见面,没有任何基础认为X对他有意思,乃判监五年。

张官引述报告指X事发后长时间避免与人相处,对事件采取回避态度,有明显创伤压力后遗症。心理学家报告则显示,王对罪成裁决深深不忿,有滥交情况且对性态度太开放,视X作性玩具,对X亦无同理心;而陈有淡化责任,合理化自己行为。二人均有中度的重犯机会。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一四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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