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奸醉娃囚五及六年
2021-08-24 00:00(星岛日报报道)十八岁少女前年八月醉酒下,遭相识不久的男网友及其朋友三度强奸,两男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强奸罪成。法官张慧玲昨指两被告借事主烂醉如泥,罔顾其意愿的情况下与她发生性行为,直斥二人只顾自己性享受,视事主为性玩具,分判两被告入狱六年及五年。
张官判刑时接纳两被告没有预谋犯案,但批评被告借X醉酒没有反抗能力而与她发生性行为,没有使用安全套可导致X怀孕或染上性病,属加刑因素。此外,X当时已失去反抗能力,故辩方指X没有反抗并非求情理由。张官同意王及X的WeChat对话与性有关,不排除二人在酒吧有身体接触,但王未问清楚X意愿而性交,惟考虑他和盘托出曾在办公室犯案,就两项控罪判囚六年。至于陈当日首次与X见面,没有任何基础认为X对他有意思,乃判监五年。
张官引述报告指X事发后长时间避免与人相处,对事件采取回避态度,有明显创伤压力后遗症。心理学家报告则显示,王对罪成裁决深深不忿,有滥交情况且对性态度太开放,视X作性玩具,对X亦无同理心;而陈有淡化责任,合理化自己行为。二人均有中度的重犯机会。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一四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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