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涂鸦罪成 大状文件夹混乱被官骂

2021-08-2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三名女生被指于去年四月在炮台山一条行人天桥上的「连侬墙」喷漆及携带涂鸦,被控刑事损坏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等两罪,经审讯后昨于东区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须还柙至下月二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裁判官王证瑜下令其中两人向港铁公司赔偿共一千一百元清洁费,另批评其中一名辩方代表大律师沈君浩的求情文件夹混乱,直斥「点解你唔可以准备好先呢?唔系小学生劳作啊!你系大律师嚟㗎喎」。

王官接纳所有警员为诚实可靠的证人,但就指三名被告二十五岁侍应林燕虹、二十九岁售货员林玮婷及二十六岁投资顾问滕克恬的证供不一,其中滕的自辩内容疑点重重,如称警员身型魁梧,追赶自己时「一路跑一路叫」属不可能,因其理应不知警员的身分,而且大可停下接受查询,却跑至英皇道。除此,滕又谓自己热爱艺术,但不记得当日携带的喷漆的品牌,最终裁定三人罪名成立。

王官续指本案案情不轻微,当时社会非法使用喷漆的情况猖獗,刑罚须具阻吓性,明言判监必定是其中一种选项,刑期亦不会少于两周,并下令同被控一项刑事损坏罪的两姊妹被告林燕虹及林玮婷各向港铁支付五百五十元赔偿金。另外,由于滕的代表大律师一度要求休庭处理尚未准备妥求情信件,遭王官斥「你可以唔专业但法庭唔会接受,点解你唔可以准备好先呢?」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一九一四——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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