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假难民食物卡 超市两职员「自肥」

2021-08-1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两名超市女职员涉嫌串通「假难民」诈骗社署食物援助,以七百五十元购买每张一千二百元的电子食物储值卡,再利用工作之便在店内购买食品自用;警方接报调查后,过去一个月先后拘捕八名男女,包括两名超市女职员及六名男女「假难民」,检获六张电子食物储值卡,共涉款七千二百元,正追查各人是否尚涉其他同类案件。

被捕六女两男年龄二十三至五十岁,同涉串谋诈骗,其中两名女子为超级市场职员,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八月下旬向警方报到;另两男四女为持「行街纸」留港的「假难民」,当中包括三名印尼籍及一名尼泊尔籍女子,另两男子分别为巴基斯坦及孟加拉籍,六人仍被扣查。

油尖警区刑事调查队督察陈世章表示,今年七月,警方接获报案指两名超市女职员乘工作之便,假冒酷刑声请人士在任职的超市内,使用由非政府组织发出的电子食物卡骗取食物及购物;警方调查后迅即于七月二十二日,拘捕该两名分别四十六及五十岁女子,并在她们身上搜出签发予六名非华裔人士的电子食物卡,金额总值七千二百元,以及换领用品后的超市收据。

警方初步相信两人以每张七百五十元,向每名涉事「假难民」购买面值一千二百元的食物卡,继而冒认食物卡持有人及假冒签署购买物品自用。她们会保留购物收据,及后连食物卡交还相关持有人,以便他们交回签发组织充值后重复犯案。警方分析案情后锁定六名男女「假难民」,前日分别在油尖、旺角及深水埗拘捕各人。

陈世章提醒市民,切勿因为贪心向别人收购这些食物卡及冒充持有人,因会触犯诈骗罪,又呼吁持有人不要出售食物卡,因这些食物卡的真正目的是协助支援有需要人士、在等候酷刑声请期间的生活需要,而不是用作换取现金;如果有人提出金钱换取这些食物卡,持有人应该拒绝。他重申串谋诈骗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判监十四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一六年十一日,坊间已发现原发放予有需要的基层或滞港「假难民」、让他们到超市换购物品的食物券,遭人放到拍卖网及社交平台放售,有人以每张七十至八十元价钱,购买面值一百元的食物券,有卖家直认从坊间「收货」再转售,以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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