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好市民获嘉奖 一哥赞见义勇为

2021-08-1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跳海拯溺、智破骗案、举报偷拍者⋯⋯市民无私奉献,与警方携手守护香港。「好市民奖」2021(第一期)颁奖典礼,昨午在湾仔警察总部警政大楼举行,四十名积极防止罪行、目睹危机时伸出援手的好市民获嘉许,包括年纪最轻的十四岁女生,她勇敢举报偷拍狂,亦有在「反修例」事件遭「私了」的受害者,警务处处长萧泽颐赞扬得奖者为社会的贡献,望与市民和企业携手灭罪,建设安全而稳定的香港。

今期「好市民奖」四十位得奖者,协助警方侦破了数十宗与盗窃、诈骗、虐待动物及伤人有关的案件,更有人拯救生命。警务处处长萧泽颐致辞提到,香港被誉为全球其中一个最安全城市,但过去两年经历前所未有挑战,警方谨守岗位同时,亦有一群具高度守法意识、使命感及见义勇为的市民和企业,感谢他们对维持香港治安的贡献。

中华基督教谭李丽芬纪念中学十四岁女学生廖咏恩,为今期最年轻的得奖者,勇敢举报狂徒在轻铁偷拍,其智勇双全的表现获「一哥」点名称赞。廖同学忆述,去年十一月一个早上在屯门乘轻铁期间,发现有男子走路步态不稳,不久更将脚部贴近附近女生的裙底,惊觉对方在鞋上装上摄录镜头,于是报警及提醒女生,「不希望再有更多受害者!」

大厦保安李卓辉先生在负责的大厦工作七年,提及去年七月某天一名教师到大厦寻人,称其学生在社交媒体上载自行以胶袋套头企图自杀的相片,他一眼认出学生是该大厦住户,遂即时登楼拍门及报警,及时救回该名学生。

另有两名得奖者在修例风波挺身获表扬,廖志安在一九年十二月于旺角移除堵路的障碍物期间,被一名男子以硬物袭击,警方在其协助下成功拘捕施袭男子,男子涉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罪,判监四十个月。

蓝先生则在一九年十一月驾驶途中,目睹有男途人因与示威者争执被袭,下车调停期间被击中左脸,涉事示威者因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被判一百小时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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