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区议员方浩轩被控携口罩离监狱

2021-08-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四十岁无业男涉于去年六月在荔枝角收押所还柙期间,因不满惩教署未有提供香港制造的CSI口罩,仅派发中国制的「圣光」口罩,疑将一个口罩交给前来探访的前区议员方浩轩以作投诉。二人否认一项串谋将未经授权的物品携离监狱罪,昨于西九龙法院受审。控方指,还柙男曾向亲友表示「听日『黑记』公务探访,叫佢带定多啲,我有嘢畀佢」。刘淑娴裁判官裁定表证成立,方浩轩自辩称他从未打算取走口罩,因会面室需消毒而短暂离开房间,又指还柙男神情紧张地催促自己收好口罩,为免对方担忧而照办。

两被告依次为二十五岁方浩轩及四十岁无业男吴伟豪,同被控于去年六月二十三日串谋协助方在未被授权下将一个口罩连同包装袋携离荔枝角收押所。吴于另一案件涉藏有一百公升汽油等物品,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等两罪,数星期前在区域法院被判监五年。

控方开案陈词指,吴于去年六月二十二日为荔枝角收押所还押人士,他当日向前来探访的女亲友称「听日『黑记』公务探访,叫佢带定多啲,我有嘢畀佢」、「我会同方浩轩一分钟私人时间先……佢知我做咩㗎喇」。闭路电视片段则显示,吴曾于对话期间用手指着口鼻位置表示「系呢样嘢」。负责监听的二级惩教助理何家聪觉得可疑,遂向上司报告。

方翌日下午三时藉公务理由与其议员助理探访吴,期间助理要求让两被告进行一分钟单独会面,惩教人员透过闭路电视监视二人会面情况,见到吴从裤袋中取出一些东西放到桌上的文件下,方双手接过文件,并在枱下有所动作。及后方离开会面室,在惩教人员查问下,交出一个连包装袋的口罩,中间夹着写有蓝色字的纸条。吴在警诫下承认不满惩教署只提供中国制的「圣光」口罩,而非本港制造的CSI口罩,故将口罩交给方以作投诉之用。

时任区议员方浩轩自辩称,当日与吴单独会面时,吴取出一叠文件,指文件下有一个口罩,并催促他「你唔好睇住先,袋起佢,等惩教行开咗先睇。」方见状将口罩收进裤袋,吴则称因口罩是内地制造,担心质量。但其后惩教人员打断会面,指探访室需要消毒,方离开房间。

方续指,原打算几分钟后继续与吴会面,「因为我清楚知道系唔可以将未经授权物品带走。所以我就从来无谂过要带走」,未料自己其后被捕。被问到为何要把口罩放进裤袋中,方形容吴当时神情紧张,多次叫自己「袋住(口罩)先」,理解对方是担心提出对口罩的不满后会被惩教人员为难,认为「无理由当住佢面做啲令佢担忧嘅事」。案件编号:西九刑事四四四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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