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会勒令 评议会学生禁入校园

2021-08-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通过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议案风波,再有新进展,港大校务委员会昨以「采取风险管理措施」为由,勒令当日与会学生禁入校园,不能使用大学设施和服务,至少三十四名学生受影响,部分舍堂代表或不可继续住宿舍。校委会指,涉事学生有可能犯法并正受警方调查,容许他们继续在校园内活动,会构成严重法律风险。

港大校委会上月二十七日举行例会,委任专责小组研究学生会评议会事件,对港大的影响及相关风险管控措施。历经一周调查,校委会昨再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并接纳专责小组报告和建议,决定所有参与学生会评议会上月七日会议的学生,均被禁止进入校园范围及使用大学设施和服务,直至另行通告为止。

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上月七日召开会议,以三十票赞成、零票反对和两票弃权,通过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的议案,连同主持会议的评议会主席及荣誉秘书,至少三十四人受影响,而与会的舍堂代表或不可继续住宿舍。

校委会在声明解释,专责小组考虑到评议会通过决议的行为,有可能触犯法律并正受警方调查,而容许涉事的评议会成员继续在校园内活动,对大学构成严重法律风险,亦对校内人员,甚至大学声誉产生不良影响,必须即时采取风险管理措施。校委会同时要求校方管理层制订执行方案,跟进事件发展,并向校委会汇报;港大亦需检视现行风险管理机制。

校委会主席李国章早前接受本报专访时,曾提及「港大不会预先判定涉事学生有罪,以及需要接受某一处罚」,但今次校方在查清责任前便勒令涉事学生禁入校园,严厉程度属罕见。据悉,专责小组仍在继续调查不同学生在会议上的角色,「例如当中有人投弃权票、迟到早退者等,是否都一样处理,这些都仍在调查,一有决定,(禁足)措施亦会有跟进。」

校委会本科生代表、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叶芷琳指,以往倘学生干犯刑事罪行,按照《香港大学条例》,学生被起诉或服刑后,港大会召开纪律委员会进行调查,再作裁断。但今次事件中,专责小组未召开聆讯就发声明惩处学生,她批评做法「未审先判」,「没经过合法的调查(legit investigation),亦架空纪律委员会。」

学生会评议会的动议,被指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七条「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警方到校蒐证。在此之前,评议会主动撤回动议并全体请辞,校方亦宣布不再承认学生会,对评议会展开调查,对涉事学生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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