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法官行为谘委会成立

2021-08-0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司法机构昨宣布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投诉的两层机制,将于八月十六日生效,身为投诉法官行为谘询委员会主席的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委任四名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法官,以及四名社会人士成为委员会成员,自八月十六日起任期为两年。张举能表示,谘询委员会成员分别在司法或其所属的专业及公共服务范畴,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有助提高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投诉机制的透明度和问责性。

「投诉法官行为谘询委员会」主席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成员包括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陈兆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高等法院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永泰地产有限公司及永泰制衣国际有限公司主席郑维志、曾任第十届及第十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委员的资深大律师冯柏栋、前申诉专员及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刘燕卿,以及现任珠海学院校长的地质工程师及水利专家李焯芬。

谘询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就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作出监察及提出意见,就法庭常规或程序中识别导致或可能导致投诉之处,适切地提出改善建议,以及就改善投诉处理机制提出建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表示:「谘询委员会的成员包括资深法官和来自不同界别的社会人士,他们分别在司法或其所属的专业及公共服务范畴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有助提高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投诉机制的透明度和问责性」。

新设立的两层架构机制将于本月十六日开始运作,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若属性质严重、复杂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将以两层架构处理。第一层是由多于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所组成专责的法官小组调查投诉,第二层是由谘询委员会就投诉个案进行审视和给予意见,并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就每项投诉作最终决定。而与终审法院法官和法院领导的行为直接相关的可跟进投诉,不论其性质属严重或轻微,均会按上述两层架构处理。另外,其他可跟进投诉会由相关法院领导处理,获处理的个案会定期向谘询委员会作出扼要汇报,而涉及仍在进行的法庭程序的投诉,则会待相关法庭程序完成后才获处理。

张举能指司法独立受《基本法》保障,在推展两层机制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时,司法机构依循的基本原则是不可削弱司法独立。任何对司法决定的不满,只可透过适用的法律程序,如上诉或覆核的方式处理。早前接获但尚未完成处理以及两层机制生效后收到的可跟进投诉个案,将会按新机制处理,而在新机制生效前已完成个案则不会被重新考虑。

现有投诉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机制,是任何人如对法官行为作出投诉,需填写投诉表格及附上证明文件,以邮寄方式送交位于高等法院大楼的投诉法官行为秘书处。有关法官的投诉原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或有关法院级别的法院领导处理,例如当终审法院法官及各级首席法官被投诉,投诉则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处理,投诉法官行为秘书处则会提供行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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