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契条款撤「辣」 建造业:审批已加快
2021-08-02 00:00
根据当局去年作出的新安排,凡属工业、货仓和商业发展,以及住宅发展密度较高的市区第一区及新界住宅(甲类)用地,以及有城规会通过总纲发展蓝图之项目,相关地契日后将不再设有关条款。不过,地契内仍会设有特别条款,对总楼面面积、地积比率等重要发展参数作出适当管制,亦会在有需要时于新契内加入条款,厘清一些需要落实的设计概念、住宅单位面积和所需兴建单位数目。
曾任城市设计学会副会长的资深执业建筑师何文尧表示,地契内的「设计、配置及高度条款」于过去二、三十年一直困扰着专业界别,以至发展商,业界多年来也一直向政府反映、甚至投诉,条款增添了很多不必要的障碍,「在地契执行上,它是一把相当有力的刀,但其定义却相当不稳定,很多时不同地区的地政分处官员会对此有不的个人理解,以至处理方式甚为不同,可谓每区也有不同龙门,由他们自己去摆,业界难以触摸。」
香港测量师学会建筑政策小组主席何钜业亦指,「设计、配置及高度条款」是一条颇为古老的条文,早在、九十年前的地契已出现,在分区计画大纲图出现前,助地政总署控制一些具体地块的建筑物的高度和摆位,但时至今日,他指地契若仍然存在独立有关条款,不但功能上有所重叠,亦容易出现部门「各自为政」的情况。他表示,现时获当局「松绑」的项目,主要是高密度的住宅项目,以及实用性较高的商业和工业项目,敏感性较低,料规划署会对地盘高限及设计作总体管理,屋宇署亦能透过可持续发展指引等,对楼宇「摆位」如后移和通风廊等,作出规管,留意到在交由一个部门作总体判断之下,已大大加快楼宇的审批流程,「除非情况很特殊,没有部门出过声,才靠地契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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