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被告现身元朗站「善良嘅人唔会揸棍」

2021-07-1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前年「七二一」元朗「白衣人」暴动案中,有二人承认暴动罪,五人被裁定暴动等罪成,区域法院法官叶佐文昨听取馀下三人求情。叶官质疑被告邓英斌(见图)「(有人)西铁站搞事关佢条村咩事?」被告声称到元朗站旁观了解情况,但手持木棍,「善良嘅人去车站睇吓,唔会揸棍保护自己」。叶官又指被告邓怀琛曾用伞柄施袭,「佢都好勇武」,属指挥角色,判刑会比一般参与者重。

大律师谢英权为邓英斌求情指,被告担任村长十年,另呈上区议员沈豪杰为被告撰写的求情信。叶官提及被告当晚曾手持木棍现身元朗站,谢解释被告经过凤悠街时遇见街坊,街坊向被告表示「车站有事发生,好似有人入元朗搞事。」被告欲到场了解,途中为自衞而执起木棍。叶官质疑「元朗好大㗎」,元朗站为交通枢纽,「西铁站搞事关佢条村咩事?」被告如何凭一人之力保护整个元朗?叶官又问为何被告要执起棍,「有事就报警啦」,辩方回应「警察理唔理就唔知」,叶官随即问「佢对警方无信心?」被告则指当时得知有街坊报警后警察未有前来。叶官续指香港为文明社会,被告若前往车站旁观,「系好安全优良嘅地方」,事件有可能是「芝麻绿豆小事」,为何被告仍手持木棍?辩方解释案发前后发生社运暴力事件,被告或需保护自己。叶官最后表示「善良嘅人去车站睇吓,唔会揸棍保护自己」,表明倾向不接受辩方说法。

此外,叶官提及邓英斌持棍在月台上近距离目击暴力事件,为何不劝阻施袭者?被告是否「我睇嘅啫,你锺意打就打」,辩方解释被告到场观察得知没有村民牵涉在内,因担心安全而放下棍远距离观察。叶官质疑被告「又要惊又要睇」,心态矛盾,而被告身为长者在旁观可达至「鼓励作用」;被告又曾与一名男施袭者沟通。辩方解释该男子只是在他面前「擘大口唞气」而非沟通,叶官反问「唔识嘅人无啦啦行过嚟,喺佢面前唞气?」

大律师马子安为邓怀琛求情时,叶官指被告涉及非法禁锢,禁止一名男子离开。辩方解释被告当时以为有冲突,希望男子留下解释。叶官认为若口头争执亦不应出手,属加刑因素。被告曾用伞柄施袭,「佢都好勇武」。辩方指当时被告在地上执起伞柄击退袭击者。叶官问「点解当晚地下咁多棍执?D七(邓英斌)又执到?周地都系棍」而片段显示被告有指挥动作,而非旁观者,判刑比一般参与者重。

大律师张锦熙为林启明求情时指林知错有悔意,并无任何藉口及解释,希望可尽快服刑完毕陪伴子女。

八名被告为五十五岁运输工人王志荣、四十九岁电工黄英杰、四十九岁商人林观良、四十四岁商人林启明、六十一岁商人邓怀琛及五十八岁货车司机吴伟南,六十一岁退休汉邓英斌,四十岁机械技工蔡立基,原被控暴动及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等六项控罪。其中林观良及林启明早前承认暴动罪,伤人罪获不予起诉;王志荣被裁定罪脱。案件编号:区院刑事八八八——二〇一九,七三四、十一——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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