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国家及地区同意全球税改

2021-07-0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周四宣布,全球一百三十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印度等二十国集团(G20)所有成员国,以及香港、澳门等经济体已达成协议,同意进行全球税务改革,包括订立全球最低公司税率至少百分之十五,以确保跨国企业不管在哪里营运,都要公平缴税。OECD的目标是在二○二三年实施。欧盟实行低税制的部分成员国,包括爱尔兰、匈牙利、爱沙尼亚,以及另外六个国家,则拒绝签署这项协议。

总部设在巴黎的OECD在两天谈判结束后宣布,全球一百三十个国家和地区已同意支持由美国总统拜登政府提出的「全球跨国企业最低税率计画」。根据OECD给出的列表,参加者除了七国集团(G7)外,还包括二十国集团(G20)的其他国家,例如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等,另包括香港及澳门等地区。OECD表示,设定至少百分之十五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每年可为全球带来约一千五百亿美元的额外税收。签署协议的一百三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占全球九成以上。

OECD在声明中称,在历经一百多年后,现行的国际税收体系,已不再适用于全球化和数码化的二十一世纪全球经济,而拜登政府提出的这一计画框架更新了原有体系中的关键要素。OECD协调国际税收改革谈判近十年,旨在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在经营与盈利地纳税,同时确保国际税收体系适应经济全球化与数码化。因为跨国科技公司即使在经营的国家没有设立据点,仍可透过网上服务赚取利润,同时可将利润跨境转移避税。

税改框架支柱一,是将大型跨国企业部分徵税权,从企业注册地重新分配至企业经营与盈利地;另一支柱是设立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百分之十五,以确保各国不会通过低税率来扩大税基。根据税改框架支柱一,即使企业在其经营的国家内没有分店和工厂等据点,只要有利用网上销售等服务的用户,该国就可以徵税。全球销售额超过二百亿欧罗(约一千八百四十亿港元)、税前利润在销售额中占比超过百分之十的跨国企业,部分利润的徵税权将会分配予市场所在的税务管辖区。OECD推算每年将有超过一千亿美元的利润可以分配给有关国家。

另外,OECD称,只要落实执行全球最低税率,许多跨国企业包括科网巨擘例如Google、亚马逊、facebook、苹果公司等,未来都要缴付最少百分之十五企业税。法国财长马里耶表示,这是一世纪以来最重要的国际税务协议。法国为首的一些国家目前单方面向Google、亚马逊、facebook等美国大科技公司徵收数码税,该国同意在全球税务改革下,取消数码税。

全球税务改革协议已于上月获七大工业国(G7)通过,下一步会交给下周在意大利威尼斯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财长会议谈判。OECD目标是在十月前敲定方案的技术细节,并在二○二三年实施。拜登周四发表声明称:「实施全球最低税率后,大型跨国公司不能再逼使世界各国竞相压低企业税。它们将必须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款,再也无法把在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赚取的利润隐藏在低税收管辖区。」

数个被称为避税天堂的国家和地区,例如开曼群岛和直布罗陀等都签订了协议。不过仍然有九个国家反对,认为这让他们损失了吸引外资的渠道。现时实行低税制的欧盟成员国包括爱尔兰、匈牙利及爱沙尼亚。另外六国是秘鲁、巴巴多斯、圣文森及格林纳丁斯、斯里兰卡、尼日利亚和肯尼亚。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