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敖晖袁嘉蔚申保遭拒 官指集会威胁秩序
2021-06-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支联会六四集会案中,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和梁凯晴等四人早前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上月初判黄之锋入狱十个月,岑敖晖入狱六个月,袁嘉蔚入狱四个月,梁凯晴入狱四个月。其中岑敖晖及袁嘉蔚上周申请保释等候上诉遭拒,法官彭伟昌昨午于高等法院公布判词解释,申请方只顾宣扬自己政治主张,聚集大量群众,严重威胁公共秩序,既没有正确评估罪行严重性,亦没有充分反映刑责,无合理基础反对是次阻吓性刑罚。
夏伟志解释集会持续仅两小时,期间无出现暴力,财产破坏轻微,仅少量涂鸦,岑袁二人当日亦戴上口罩,配合政府五九九G规则,而且二人年纪尚轻,背景及意图良好,再考虑到过往同类型案件一般判处罚款或社会服务令。夏伟志补充二人将分别于八月三十日及七月二十日服刑完毕,若获准保释则预期已服毕大部分刑期。
彭官续指毋庸置疑案发时疫情威胁严峻,申请方只顾宣扬自己政治主张,聚集大量群众,严重威胁公共秩序,既没有正确评估罪行严重性,亦没有充分反映刑责,案中虽然无实际暴力或扩散疫情,惟二人无合理基础反对是次阻吓性刑罚。
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及梁凯晴四人早前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指他们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与其他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编号:刑事上诉一〇一——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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