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同盟宣布解散 成员各自思考宣誓否
2021-06-27 00:00
新同盟昨在社交网站发帖文,称新同盟第六届执行委员会前个星期曾召开包括所有区议员在内的会议,讨论组织去留,经大多数同意并获全体成员确认后,决定于昨日解散。帖文指,成立十一年的新民主同盟经历过三次区议会及三次立法会选举,在选战打过亮丽胜仗。
惟过去两年政治环境大不如前,随著《港区国安法》实施,有前新同盟成员身陷牢狱,继后又有要求公职人员宣誓的相关法例,「一国两制」下新的政治制度来临,成员因为各自不同的考量,选择退出、离开或留下。
由前民主党成员为主组成的新同盟成立以来,一直是地区大党。前年区议会选举中派出二十人参选,共有十九人当选成区议员。但过去两年经历连串打击,其重要成员、前立法会议员范国威前年因选举呈请案被裁定「非妥为当选」,令新同盟失去唯一立法会议席。至今年初,范国威和另一成员谭凯邦因民主派初选案被羁押至今,二人先后在狱中宣布退党。加上区议员宣誓法例,爆发退党潮,新同盟在解散前只馀下八名区议员。
任启邦回覆本报时指,成员于数月前开始谈及解散问题,一直观察政治形势发展,包括多人因初选案被捕、《苹果日报》停刊都是促成成员倾向解散的原因。新同盟去年曾以政党牌头在初选签署「墨落无悔」声明,本报曾报道签署该声明的区议员有机会在下月宣誓中被裁定宣誓无效,任承认这点是众多考虑因素之一。
任称,在现时环境下,有政党背景成为加重政治负担的因素,成员未来恢复无党派区议员身分后,可各自思考是否宣誓,他个人倾向宣誓。他又透露,新同盟前星期开会曾作意向投票,有人持不同意见,支持与反对的票数相近,但即使不赞成解散的人,亦尊重投票结果。新同盟没设置党部,平日开会只在各成员的议员办事处进行;自范国威前年丧失议席后,没聘用人手,因此解散不涉及裁员或遣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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