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不会让《国安法》形同虚设
2021-06-23 00:00
林郑月娥于行政会议前回应指,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所有人都不应评论个案的内容。」她补充,《港区国安法》已经实行近一周年,回归二十多年来,香港社会欠缺一条国家安全的法律,存有法律「真空」,自从国安法在去年六月底颁布实施之后,「特区政府必定会有法必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会让这一条如此重要的法律形同虚设。」她表示国安法的执行是维护国家安全,同时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然而「所有人权,即个人自由并非绝对的」,香港的人权条例都列明,在特定情形下,如涉及国家安全、公共衞生,可以限制个人或团体行使的权利。
对于有意见担心事件影响香港的新闻自由,林郑月娥强调,「是次执法行动与一般正常新闻工作完全无关」,处理的并非新闻机构或新闻报道的问题,而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嫌疑行为,因此不能因为涉案机构是新闻机构,便指是次工作是打击新闻自由,新闻机构的负责人亦不可以因为属于新闻机构而以此作为「保护罩」。至于甚么是「正常的新闻工作」,林郑月娥认为记者更适合回答这个问题,表示法例已清楚界定何谓危害国家安全,记者应该能够判断一个人是否违法。林郑月娥认为一般新闻报道和工作不应该会危害到国家安全,「批评特区政府没有问题,但如有意图、有组织、有煽动去颠覆特区政府,当然是两码子的事」。
林郑月娥又指,留意到美国政府批评指,记者与外国人交换意见不应该构成罪行,她重申现时事件的问题并非跟外国人交换意见,而是违反了国安法,「不要指控特区政府利用国安法作为工具去打压传媒和言论自由,美国政府的所有相关指控都是错误的。」
被问到壹传媒早前去信,希望把一些资产解冻,以发薪给员工,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林郑月娥指如果有解除资产冻结的申请,之后怎样决定,都是依法办事,由保安局局长处理,如果引申劳资纠纷,令雇员受损,亦有劳工法例保障权益。林郑月娥又解释指,保安局局长是行使其权力,就涉嫌违反国安法的机构或公司作出资产冻结,冻结资产亦是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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