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爷:商户合谋套现或交法办
2021-06-2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市民若选用八达通领取五千元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将分三期发放;首两期各发放二千元,而第三期发放的消费券面值为一千元,并且不会限制用途及时限,外界忧虑市民利用退卡或退货条款将消费券套现。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昨在电台节目承认,八达通最后一期的一千元消费券在技术上可以套现,但相信消费券的支付范围广阔、便捷,认为套现诱因不大,而当局亦有能力追查到,若有商户及市民民以诈骗方法将消费券套现,不排除交执法部门处理。
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补充说,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广阔,相信大部分市民会将一千元用于本地消费,亦认为套现诱因不大,并称为避免市民故意利用退货条款将消费券套现,若市民消费后需要退货,一般只会退回消费券。她又提醒市民成功登记消费券后,会收到电话短讯确认,但不会要求市民提供个人资料或有连结,若遇到政府抽查亦只会要求市民联络承办商。
八达通技术总监甘志深亦说,不鼓励亦不支持市民将消费券套现的做法,相信政府会想方法避免情况发生,又指八达通卡消费用途广泛,相信市民无套现必要,八达通亦设恒常机制监察可疑交易。
另外,近日各大机构相继推出抽奖活动「谷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登记抽奖或涉及收集参与者的个人资料,应慎防伪冒网页,若需要提供个人资料更应提高警觉。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锺丽玲表示,不法之徒或会利用市民对抽奖活动的关注,乘机诱骗市民提交个人资料,提醒市民切勿随便提供自己的个人资料,亦不要随意开启电邮或短讯内的连结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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