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何俊尧调职死因庭 仍不可审反修例案
2021-06-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本报于去年九月初独家披露审理多宗反修例示威案均裁定被告罪脱的东区法院裁判官何俊尧调职事件后,引起全城回响。加入司法机构不足六年的何官由去年九月中起获为期九个月的「升官加薪」笋位,由裁判官身分越级升往高院出任「暂委副司法常务官」职位,每月额外增加六万至八万元薪酬。消息指,何官将于本月二十五日「调职届满」,并在同月二十八日起再调往位于西九龙法院的死因庭,负责处理死因研讯,这意味何官仍继续不可处理涉及反修例的刑事案件。至于「暂委副司法常务官」一职将由同样惹争议的裁判官郑纪航接任,为期亦是九个月至明年三月二十七日。
现年五十三岁的郑纪航自《港区国安法》成立前多次遭网民「起底」,兼被俗称「黄丝」阵营人士在网上攻击,司法机构更接获五宗涉及由郑纪航裁判官审理的反修例示威案的投诉,其中有三宗均不成立,另有两宗案件因被告已提出上诉,故会待司法程序完结后才处理。
郑纪航裁判官于去年多次被安排主理不同性质的示威案件,而惹起争议的其中一案,为八旬老翁于去年四月以金属凿刺伤社民连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腰窝,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事后郑官被投诉态度偏颇,以政见不合为由合理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又称赞被告人「热爱社会」,鼓励暴力行为。司法机构在去年十二月中公布聆讯录音誊本,指郑官当日的讲法是「从佢(被告)口中,似乎系热爱呢个社会」、「因为自己同对方嘅政见不同,先做咗今次嘅行为」、「相信佢(被告)系愿意做社会服务」。
总裁判官苏惠德认为,从对话的前文后理可见,郑官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认同或鼓励针对不同政见人士作出暴力行为,亦没有赞扬被告人「热爱社会」,只是按被告人自己热爱社会而作案的说法,从而考虑社会服务令作为一个判刑的选择。总裁判官认为口头判刑理由已说明量刑的基础,包括案件的背景、犯罪情节及受害人伤势等因素,而根据社会服务令适合性报告,被告人不适合履行社会服务令,郑官最终判处老翁即时入狱三个月零六天,并告诫被告人不可以因意见不同而使用暴力。总裁判官认为,郑官没有表达任何个人或带有政治倾向性的言论,亦没有表面偏颇的情况。
另外两宗投诉,包括一名男子用伞袭警及藏有喷漆而被判入狱五个半月,被投诉裁决理由有违「假定无罪」原则,以及量刑时郑官指被告犯罪行为「自私」、「令人厌恶」构成偏颇;另一宗判处一名藏有绑上打火机喷雾罐的男学生入狱十个月的案件,亦被指判刑偏颇,针对拥有政治立场的被告人。总裁判官认为,「自私」、「令人厌恶」等词旨在指出案件罪责严重之处,并对比其他案例,以说明量刑的考量;两宗案件的裁决和判刑理由没有表达任何个人或带有政治倾向性的言论,亦没有表面偏颇的情况。至于馀下两项投诉,涉及判处藏有士巴拿的中六学生入劳教中心,以及判科大本地生「私了」内地生入狱九个半月的案件,由于被告已提出上诉,司法机构会在司法程序完结后才作跟进。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