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称《基本法》是法治的最高体现

2021-06-1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见图)在主题论坛上表示,《基本法》将中央对地方的基本方针政策,以全国性法律和香港法律「规定之」,是法治的最高体现,加上《基本法》谘询期长达四年多,是香港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谘询工作,以这种态度和方式起草《基本法》是民主最高体现。

梁振英在致辞中,回顾了《基本法》的起草过程。他指出,《基本法》将中央对地方的基本方针政策以全国性法律和香港法律「规定之」,在全国范围内遵守,是法治的最高体现,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政府授权「港人治港」的法律依据。他又提到,《基本法》谘询为期四年多,是香港至今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谘询工作。

梁又指,《基本法谘询委员会》委员来自工商、劳工、政界、专业、宗教等多个界别。谘询委员会曾在会内会外展开广泛的谘询,包括设立会见市民制度,并将谘询所得制成了大量包括专题报告和逐条的条文报告等,供社会和《起草委员会》参考。他认为以这种态度和方式起草《基本法》,是民主的最高体现;又赞扬共产党不仅开创以「一国两制」和平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领土和主权问题的先河,也树立了法治和民主的典范。

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透过书面发言指出,香港社会必须改变对共产党领导体制的态度,「既然接受『一国两制』,就要接受『一国两制』的打造者中国共产党。」他说,香港回归以来发生的所有重大政治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一些人不愿意正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中国、领导「一国两制」事业的客观现实,只有正确认识、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国两制」才能行稳致远。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亦撰文表示,「一国两制」一秉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政治理念,把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和平共处原则运用于一国之内,实践证明,在港澳是行得通、办得到、得民心,是解决历史遗留领土问题的最佳政策选择,也属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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