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修例无改变资深大律师准则
2021-06-10 00:00
律政司建议修改《法律执业者条例》,令包括事务律师在内的律政人员有资格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实际适用于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员。
郑若骅解释,提出修例源于她认为部分律政人员虽然资格上只是事务律师,实际上有非常好的讼辩能力,甚至比庭上其他讼方表现更好,惟副刑事检控专员林颖茜亦要在外间实习,在上月始成为资深大律师,令她决心作出改变。
她指出,修例建议「并没有改变如何符合资深大律师的准则」,仍然是按《法律执业者条例》,必须是有足够能力及声望,和对法律有足够认识的讼辩人,目标是「选贤任能」。
她重申,修例不会影响私人执业安排,属于事务律师的相关律政人员在离开律政司后,其资深大律师的衔头不会被保留。而且,律政司的工作分工和一般私人执业亦有分别,律政司内的事务律师和大律师会有工作互调安排,事务律师也会有机会出庭担任讼辩工作。
被问到修例是否属政治酬庸,郑若骅说绝对不会,相关律政人员能否被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仍然需要经过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大律师公会主席和律师会会长的决定。她希望律政人员能和其他讼辩人有同样被肯定和确认的机会。
大律师公会日前向成员发出的通告指,律政司希望就该修例建议得到公会的支持。公会认为该建议非常重要,对行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有必要与所有成员进行广泛协商,邀请成员发表意见。
另外,议员关注律政司近期爆发「离职潮」。郑若骅称,任何机构都会有人手自然流失,由二〇一九年至二〇年,律政司律师职系有三十三人离任,在过去四年,律政司的离职率每年平均约百分之五,共有约六十人离职,和整体公务员流失率百分之四点八相若,形容为「离职潮」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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